立法會五題︰培訓涉外法治人才

Date: 2024-04-24 18:00
  以下是今日(四月二十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曼琪議員的提問和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資深大律師的書面答覆:

問題:

  為更好地發揮香港「背靠祖國、聯通世界」的優勢,以及培養具有國際視野的高素質涉外法治人才,在中央政府的支持下,香港特區與多個國際法律組織,包括海牙國際私法會議(海牙會議)、國際統一私法協會(私法協會)及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亞洲及太平洋區域中心,建立了緊密的合作關係,並設立恆常借調安排。目前已有九位年輕律師、大律師和政府律師借調到海牙會議和私法協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三年,律政司如何遴選申請參與各個國際組織借調計劃(借調計劃)的公私營界別的法律專業人員;

(二)過去五年,有多少名任職於本地中小型律師事務所的事務律師獲選參與各個借調計劃;

(三)律政司有否計劃與更多國際法律組織建立合作關係,為本地法律人才提供涉外法律事務的持續培訓機會;如有,詳情為何;及

(四)律政司計劃如何結合將成立的香港國際法律人才培訓學院及現有的各個借調計劃,強化香港國際法律服務中心的功能?

答覆:

主席:

(一)有關借調往海牙國際私法會議(海牙會議)和國際統一私法協會(私法協會)的工作計劃,在接受申請期間,借調計劃資訊(包括申請資格和程序等)及宣傳資料均會在律政司網頁上公布。公私營界別法律專業人員可以透過相關公開招募程序,申請參與借調計劃。有關現行安排(包括借調人員資格準則)是經政府當局與相關國際組織商討後得來的結果。遴選過程中,通過申請人提供的書面資料及多輪面試等,測試申請人是否具備基本的相關知識和技能,以評估申請人是否合適。

(二)有關借調往海牙會議和私法協會的工作計劃,歡迎所有合資格的公私營界別法律專業人員報名參與(不論其任職的律師行規模)。自恆常借調安排建立後,至今已有九位本地法律專業人員先後參與,其中三位屬私營界別事務律師(即上述參加總數的三分之一),曾於不同規模的律師事務所任職。

(三)除了與海牙會議、私法協會及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建立了緊密的合作關係外,律政司也跟亞洲—非洲法律協商組織(亞非法協)香港區域仲裁中心及國際調解院籌備辦公室建立合作關係。亞非法協香港區域仲裁中心於二○二二年五月正式落戶香港法律樞紐,而第三屆亞非法協年度仲裁論壇亦首次於二○二三年十二月五至六日在港舉辦。另外,待國際調解院成立及正式落戶香港後,律政司亦期望與國際調解院建立更緊密的合作關係。

  律政司會繼續積極探討建立和深化與多個國際法律組織的合作關係,包括調派本地法律人員往國際法律組織工作,以及合辦和協辦不同的法律實務課程、研討會和國際交流活動等,為本地法律人員提供涉外法律事務的持續培訓機會,並助力業界與內地和海外法律同業、專家和學者等加強專業交流。

(四)律政司會於二○二四年內設立專門的辦公室和專家委員會,以推動成立香港國際法律人才培訓學院(學院)。學院將在現有的能力建設中心的基礎上,定期舉辦法律實務課程、研討會和國際交流活動等,積極推進培育法律人才,以促進「一帶一路」沿線地區的人才交流,為國家(包括大灣區)及「一帶一路」國家提供涉外法治人才培訓,培養熟悉國際法、普通法、大陸法及國家法制等的法律人才。

  律政司預期學院可統整現有能力建設項目及相關資源,並結合現有調派往國際法律組織工作計劃,強化香港國際法律服務中心的功能,同時更充分發揮香港普通法制度的獨特優勢。將於二○二四年內設立的專門辦公室會整體考慮並制訂長遠規劃,包括涉外法治人才培訓的計劃和具體項目、調派培訓機會、學院的資源需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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