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二十題︰加強學校的體育及藝術教育

Date: 2024-04-24 12:25
  以下是今日(四月二十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吳秋北議員的提問和教育局局長蔡若蓮博士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根據教育局數字,去年一月至十一月共錄得31宗學生懷疑自殺身亡個案,為過去五年最多,更較二○一八年全年14宗增加逾一倍。有意見認為,體育及藝術教育(體藝教育)蓬勃發展,有利於中小學生的身心健康,而本地體藝教育尚有較大的改善空間。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關政府部門會否檢視本地體藝教育的整體成效;若會,詳情為何(包括檢討方法及機制,以及具體時間表);若否,原因為何;
 
(二)有關政府部門會否根據全港學生的情況進行調查,分析一周需多少節體藝課及課外活動時間,才可以紓緩大部分學生的壓力及讓其保持健康的體魄,並根據分析結果設立指標及在全港學校推行;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鑑於據悉,深圳市教育局於本年一月一日起施行的《深圳市加強和改進學校體育工作的實施意見》提出,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每天開設一節體育課,高中(含中職)學校每周開設三節體育課,而中小學每天大課間體育活動不少於30分鐘,有關政府部門會否考慮參考深圳市的做法,要求學校每日開設一節體育課,並加入課間操等形式的活動及要求課間活動不少於30分鐘,以增加學生每日的運動時間?
 
答覆:
 
主席:
 
  教育局非常重視學生的身心健康成長。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是學校課程七個學習宗旨之一,相關的學習元素已融入部分科目。其中,教育局一直致力支援學校以全方位學習模式推動學校體育及藝術教育(體藝教育),包括提供課程指引、製作學與教資源、為教師提供培訓,舉辦全港性體藝學習活動或協助學校靈活安排活動等,全面支援學校在課堂內外規劃和推行體藝教育。有關教育局支援學校推行體藝教育的策略和詳細情況,可參閱二○二四年二月二日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討論文件CB(4)123/2024(03)號文件。
 
  就吳秋北議員的提問,現回覆如下:
 
(一)及(二)課程方面,學校須依照課程指引要求,根據學校情況、學生的需要、興趣、能力等,規劃學校的體藝教育課程,包括開設體育、音樂及視覺藝術課。現時中小學必須為學生每周安排最少兩節體育課(即每周約80分鐘);而選修香港中學文憑體育科的學生,共有約250小時涉獵理論和參與體育訓練的機會。藝術教育方面,學校普遍開設音樂及視覺藝術科。兩科的課程指引列明,學校必須為學生安排不少於百分之九課時(小學)、百分之八至十課時(初中)、250小時(高中選修科)及在高中不少於百分之十的藝術相關「其他學習經歷」。教育局會不時檢視課程的推行,並適時更新相關的內容,以全方位學習模式推動學校體藝發展。
 
  教育局在二○二二年九月公布更新的《小學教育課程指引》,鼓勵學校靈活運用彈性課時,組織學生在課堂內外的學時,豐富學生的多元學習經歷及促進均衡發展。教育局亦在二○二四年二月向學校發出通告「透過推動體能活動發展活躍及健康生活方式」(註一),向學校提供策略及具體建議措施,以及相關的學與教資源和支援措施,引導學生除了體育課外,可透過日常的活動將運動習慣融入日常生活當中。
 
  另一方面,教育局一直支持或主辦各項大型體藝教育學生活動,讓擁有不同才能及興趣的學生能一展所長。例如,教育局資助中國香港學界體育聯會、香港學校音樂及朗誦協會等,每年舉辦各項全港中小學校際運動比賽、音樂節、朗誦節及舞蹈節等。教育局又先後開展「躍動校園 活力人生」計劃("Active Students, Active People" Campaign,又稱「ASAP」計劃)及「MVPA60(註二)獎勵計劃」,鼓勵學生盡早建立恆常參與體能活動的習慣。此外,教育局與不同部門、專上院校、機構和團體協作,推動各項體藝活動。例如: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的「學校體育推廣計劃」及「我智Fit」健體計劃,一直廣受學校歡迎,讓全港中小學及特殊學校學生在課餘時間可恆常參與多元化的體育活動,推廣校園體育文化,建立健康活躍的生活模式,提高學生的體育水平,及發掘有運動潛質的學生加以培訓。教育局推出的「高中學生藝術學習之旅」計劃,獲康文署和不同藝團支持,鼓勵高中學生走出課室,在真實的情境參與及欣賞藝術節目,當中包括中西樂、中國戲曲、戲劇及舞蹈演出,以及視覺藝術展覽和電影欣賞會,部分節目還設有導賞或講座等活動。
 
  教育局不同部門恆常透過視學、課程探訪、學校探訪等,檢視學校推行體育及藝術教育課程的情況以及成效,包括是否有效落實體育及藝術教育課程指引,協助學生掌握相關的知識、共通能力、價值觀和態度,並適時為學校提供回饋。
 
  綜合而言,學校多能善用校內、外資源,按學校的情況及學生的不同興趣和能力,在課堂内外推動學校體藝教育,如在早會前、小息或午息,及課後時間等,按校情為學生適切安排參與多元化體藝活動。例如:組織與體藝相關的課外活動和興趣小組;舉辦陸運會、水運會、音樂比賽、校隊和樂團訓練;以及安排學生參加不同的校外體藝比賽和藝術欣賞活動等方式,增加學生參與體藝活動的機會。
 
  現時學校可按校情靈活規劃課堂內外的學與教,有關的安排運作暢順,相比設立硬指標,更能夠照顧學生的學習多樣性,促進他們五育的發展需要,亦獲學界普遍支持。
 
  另一方面,為更全面、有系統地推廣校園精神健康,教育局剛在四月推出《4Rs精神健康約章》(《約章》),呼籲全港學校齊心響應並訂立切實可行的目標,採取具體行動,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約章》中的「4Rs」涵蓋四個促進精神健康的要素及目標,當中包括休息(Rest),協助學生從小建立健康的生活習慣,有足夠的休息、充足的睡眠和休閒的活動;以及放鬆(Relaxation),教導學生適時放鬆,關顧精神健康及懂得自我關懷,並鼓勵學生多做運動,如安排學生進行早操/課間操、提供合適的體育器材供學生使用、參加教育局的「躍動校園 活力人生」計劃下的不同活動等,培養學生恆常參與體能活動的習慣。我們深信參與《約章》的學校透過落實各項推廣學生精神健康的措施和舉辦的活動,會協助學生建立健康的生活習慣,為學生提供更多放鬆減壓的機會,幫助學生建立正面的人際關係,加強他們的幸福感及抗逆力,從而提升學校整體的健康文化。
 
(三)不同地區的教育制度、課程架構、教學和評估政策的制訂,均建基於其獨有的社會文化、背景、空間環境、歷史及經濟等因素。在制訂香港的體育課程時,教育局和課程發展議會已整體考慮香港學生五育均衡發展的需要,以及平衡香港社會對學生學習的不同訴求。現時,普遍學校按課程指引為中小學生提供每周最少兩節體育課,並透過多元化的體育活動,培養學生參與運動的興趣,發展學生體育技能及提升他們的體適能,建立恆常參與體能活動的習慣,並培養正面的價值觀和態度。
 
  要有效推動學生增加體能活動,不能單靠科目的課堂。事實上,現時不少學校除體育課外,亦讓他們在課堂內外參與不同類型和程度的體能活動,例如在課前、課間及課後等,安排早操/課間操、於小息/午膳時間設置運動角等。教育局在二○二四年二月向全港學校發出通告第5/2024號「透過推動體能活動發展活躍及健康生活方式」,向學校提供策略及具體建議,以及相關的學與教資源和支援措施,協助學生增加體能活動量,以達到世界衞生組織對5至17歲兒童及青少年推動「MVPA60」的建議及體育課程的發展方向。此外,為配合體育課程的發展,教育局於二○二三/二四學年向每所公營學校及直資學校發放15萬元的一筆過津貼(註三)。學校可運用津貼舉辦或資助學生參與多元化的體育活動、購置或改善學校的體育/運動器材等,營造更理想的校園體育氛圍和加強推動「MVPA60」,以增加學生每日的運動時間,協助學生建立健康生活方式。
 
註一:applications.edb.gov.hk/circular/upload/EDBC/EDBC24005C.pdf
註二:一星期平均每天累積最少60分鐘中等至劇烈強度的體能活動
註三:applications.edb.gov.hk/circular/upload/EDBCM/EDBCM2407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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