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九題:訪港旅客的入境檢查

Date: 2024-04-24 12:05
  以下是今日(四月二十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仲尼議員的提問和保安局局長鄧炳強的書面答覆:
 
問題:
 
  現時,訪港旅客在辦理入境檢查時,須提交已填妥的紙本旅客抵港申報表,但據悉其他地區如日本、韓國及新加坡有提供電子版的旅客申報表,讓入境旅客在出發或入境前於網上填寫。有意見指出,該安排可以減省旅客輪候辦理入境檢查的等候時間,亦可減少旅客與職員之間的身體接觸及紙張的使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香港作為國際城市和正致力發展成「智慧城市」,當局有否計劃簡化旅客辦理入境檢查的程序,並引入電子版的旅客申報表;如有,具體計劃及執行時間表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有否收集和分析訪港旅客的意見和反饋,以了解他們對現時入境檢查程序的期望和滿意度,並根據他們的需要和建議,改善入境檢查的服務質素和效率;及
 
(三)當局有否與其他地區的出入境管制機構交流,參考它們在使用電子表格或其他科技處理入境檢查的經驗和成效,並探討可能的合作和互聯互通的機會,以提升訪港旅客的便利和體驗?
 
答覆:
 
主席:
 
  就陳仲尼議員的提問,現答覆如下:
 
(一)及(三)入境事務處(入境處)一直定期檢視現行政策及措施,並積極研究採用各種創新科技,為市民及旅客提供有效率和高質素的服務。
 
  根據香港法例《入境條例》(第115章)第5(4)及第5(5)條,除獲得入境事務處處長根據第5(9)條豁免的人士外,任何16歲或以上的人士於抵達香港時或離開香港前均須提交一份具訂明格式並已填妥的旅客抵港或離港申報表;如有關人士年齡在7歲或以上但未滿16歲,並且由一名成年人陪同,則該成年人須為有關人士提交一份具訂明格式並已填妥的旅客抵港或離港申報表。
   
  為簡化入境程序,現時合資格的香港居民及某些類別的訪港旅客(即(i)持有《往來港澳通行證》或《因公往來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通行證》的人士或(ii)持有《澳門永久性居民智能身份證》的澳門永久性居民)在辦理出入境檢查時均無須提交旅客抵港或離港申報表。入境處會繼續適時檢討有關旅客抵港或離港申報的措施。
   
  此外,入境處亦正參考其他地區的經驗和做法,積極研究旅客抵港及離港申報表電子化及以其他科技處理出入境檢查的可行性,研究的範圍包括法律依據、相關系統的要求、硬件配套、工作流程等,務求進一步簡化出入境措施,更便利旅客。入境處會力爭於今年年底前完成有關研究,並視乎研究結果部署下一步的改善方案。
 
(二)入境處一向非常重視市民及旅客對其服務的建議,並提供不同渠道,包括電話、傳真、電郵及郵寄方式,以方便市民及旅客回饋意見。各口岸的入境處人員亦樂意聽取市民及旅客即場提出的建議。入境處會根據收集所得的意見,不時檢視現有設施和安排及作出改善,以期為市民和旅客提供更優質的出入境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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