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動議二讀《2024年印花稅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發言全文

Date: 2024-11-20 14:25
  以下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今日(十一月二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動議二讀《2024年印花稅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的發言全文:
 
主席:
 
  我動議二讀《2024年印花稅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
 
  《條例草案》的目的是落實二零二四至二五年度《財政預算案》提出的措施,豁免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房託基金)股份或單位轉讓和期權莊家進行證券經銷業務印花稅;另外將修訂在香港實施無紙證券市場制度下的印花稅徵收安排。
 
  推動房託基金市場發展是我們的一貫目標。自香港首個房託基金在二○○五年推出以來,香港房託基金市場有顯著增長,逐漸建立根基。
 
  現時,根據《印花稅條例》,買賣房託基金須繳交印花稅,稅率為買賣雙方各百分之零點一。環顧區內主要房託基金市場,包括內地、日本及新加坡等,買賣房託基金一般均無須繳付印花稅。
 
  為提升香港房託基金的競爭力,支持市場的進一步發展,我們建議豁免買賣房託基金的印花稅。上述的印花稅建議,配合早前中國證監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在今年四月宣布會將房託基金納入滬深港通的措施,將顯著增加香港房託基金的流動性和吸引力,並擴大投資者基礎,大力支持香港房託基金市場的發展。
 
  期權莊家證券經銷業務方面,港交所(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下的期權莊家計劃為市場提供買賣報價,供投資者交易,從而提高期權市場的效率和流動性。隨着近年香港證券市場產品持續發展,投資策略日趨多元化,交易模式有所改變。期權交易量有顯著上升,對期權莊家服務的需求亦有上升。
 
  現時,根據《印花稅條例》,任何人士進行證券經銷業務須製備成交單據,每份成交單據在加蓋印花時須徵收五元的印花稅,屬期權莊家的固定成本。現時除期權莊家外,其他產品的市場莊家均無須繳付相關稅項。
 
  豁免期權莊家經銷業務所需繳付的印花稅,將提升期權市場的效率,進一步便利投資者,減低期權莊家的成本,並與其他市場莊家的安排看齊。我們亦建議相應豁免有關業務需要製備成交單據和完成加蓋印花的要求。
 
  推行無紙證券市場制度是提升香港金融基建的其中一項措施。制度的目的是透過免除現時以紙張文件為本的轉讓安排,讓投資者在一個數碼化的環境下持有及轉讓證券的法定所有權,一方面提升本港市場的效率,另一方面提高投資者保障和透明度。
 
  立法會在二○二一年六月通過《2021年證券及期貨及公司法例(修訂)條例》(《修訂條例》),為無紙證券市場制度訂明主體法例框架。其中,《修訂條例》訂明新的電子加蓋印花方法。證監會(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隨後與市場人士和稅務局進一步討論實際操作流程,為提供更簡單和更有效率的程序,我們建議優化相關安排。具體來說,我們建議核准證券登記機構可利用目前《印花稅條例》下的電子印花安排,協助投資者到印花稅署的電子平台完成加蓋印花及繳付印花稅,以便利相關流程。
 
  我謹請議員通過《條例草案》,以盡早落實豁免房託基金股份或單位轉讓和期權莊家進行證券經銷業務印花稅,以及在香港實施無紙證券市場制度下的印花稅徵收安排。
 
  我謹此陳辭。多謝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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