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今日(二月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何敬康議員的提問和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教授的答覆︰
問題:
去年通過的《2025年控煙法例(修訂)條例草案》實施了多項控煙措施。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在修例後,法定禁煙區擴大至指定處所出入口三米範圍內的公眾地方,但有意見認為,為平衡各方需要和配合文化體育盛事的舉行,政府應在公共地方設立指定吸煙區,並於特定時段(例如盛事期間)加強執法,以提升公眾體驗及安全,政府會否研究有關建議;
(二)自修例後,每月政府就打擊私煙活動所進行的巡查次數,以及就違反控煙措施所發出的定額罰款通知書數目為何;負責執法的各職級前線人員的人手編制分別為何;及
(三)鑑於政府早前表示會實施地盤全面禁煙,但大維修屋苑的住宅內部則不屬禁煙範圍,政府有否計劃修訂相關控煙法例以配合工地禁煙措施,並研究擴闊住宅維修工程禁煙範圍的可行性,例如於正進行工程或內部裝修的住宅實施禁煙?
答覆:
主席:
「吸煙危害健康」的道理,我相信各位立法會議員以至香港市民大眾,不論是否吸煙者都明白而對此不會有異議。特區政府多年來以多管齊下及循序漸進的原則來推動控煙政策,從而保障市民免受煙草禍害。
就何敬康議員的提問,經徵詢勞工及福利局(勞福局)、香港海關(海關)和衞生署,現綜合回覆如下:
(一)文化體育活動有益身心健康,而且更可發展盛事經濟。香港素有「亞洲盛事之都」和「國際會展之都」的美譽,同時亦獲國家衞生健康委員會和世界衞生組織認可為中國控煙的先驅。文化盛事與無煙之都,不單沒有矛盾,更是相輔相成。放眼全世界,非吸煙人口遠比吸煙人口多,而參與文化及體育盛事的市民或旅客中,不吸煙的人士佔比應更高。真正無煙和清新的環境才能夠提升市民及旅客的文化及體育盛事體驗與安全,從而提升城市的形象和素質。對於參與文化及體育活動的民眾,場地公共地方設置指定吸煙區充斥二手煙,絕非提升體驗,反而破壞體驗。
政府其中一個控煙方向是不時透過修訂法例以擴大禁煙範圍,目的是杜絕二手煙害,保護公眾。現時,舉辦國際文化和體育盛事的主要場地,如電影院、劇院、音樂廳、公園和體育場,不管室內或室外,絕大部分本身已有禁煙規定——自今年一月一日起在排隊輪候進入上述場地時亦禁止吸煙,目標是確保無煙文化體育活動及盛事。此外,《吸煙(公眾衞生)條例》(第371章),下稱《條例》,亦賦權醫務衞生局局長按照地區情況、市民和區議會意見並視乎實際需要和可行性,例如因應大型活動,訂立大範圍禁煙區,並設定適用條件及豁免情況。在大型活動舉行期間,衞生署控煙酒辦公室,下稱控煙酒辦,會按情況與相關部門作聯合行動,我們亦鼓勵場地管理方善用控煙酒辦提供的指引及禁煙標示,以清晰傳達控煙信息。
政府理解社會各界對公共空間管理有不同的考量及意見,但目前並沒有任何科學證據支持指定吸煙區能有效保障市民免受二手煙傷害。相反,世界衞生組織表明任何措施,包括通風、空氣過濾和設立指定吸煙區,甚至工程技術包括專門的通風系統等,均不能防止市民暴露在二手煙霧中,因為煙霧中的微粒可穿透任何通風系統並擴散至整個環境,而煙霧中的相當部分有毒成分更是無色無味,對心血管和呼吸系統有直接及即時的危害。
此外,公眾亦有機會因而誤以為設立指定吸煙區就能夠保護公眾健康,就能杜絕二手煙害,相當於向公眾傳遞錯誤的公共衞生信息,更令在公共區域吸煙的行為重新正常化,不利於邁向促進「無煙香港」的長遠目標。
(二)去年獲立法會通過的《2025年控煙法例(修訂)條例》,下稱《修訂條例》下的其中一個重點便是打擊私煙,主要由海關根據《應課稅品條例》(第109章)負責執法,相關罰則於去年九月十九日《修訂條例》刊憲後已經即時提高至罰款200萬元和監禁七年。《修訂條例》亦規定任何售價低於煙草稅的香煙必須證明已課稅,否則將被推定為未完稅香煙。海關人員已多次採取專項行動突擊巡查全港多區的香煙銷售點,偵破了多個非法銷售點以低於煙草稅的價格出售香煙。
海關一直採取全方位的執法策略打撃私煙活動,並在全港各區和網絡平台上進行反私煙巡查。前線海關人員,包括於各出入境管制站負責旅客及貨物清關的人員,都會參與堵截私煙的工作。由於他們同時執行其他清關職務,故難以將有關數目分項量化。
為進一步打擊「白牌煙」,海關已完成為期三個月的完稅標籤制度先導計劃,過程中亦有多次向業界作出宣講。海關計劃於二○二七年第二季全面推行完稅標籤制度,以更有效區分已完稅和未完稅香煙。
至於檢控違例吸煙並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則由控煙酒辦負責執法,控煙酒辦自《修訂條例》通過後的執法及人手數據載於附件供議員參考。單單在去年十二月,控煙酒辦共執行巡查3 578次,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691張。
(三)何議員問題的第三部分是關於地盤全面禁煙。地盤全面禁煙牽涉到承建商及個人兩個層面。就承建商的罰則方面,勞福局正修訂《建築地盤(安全)規例》(第59I章),禁止在建築地盤(包括新建樓宇地盤和大型維修地盤等)進行任何有引發火警風險的吸煙行為,從而提高建築地盤的安全水平。而在地盤吸煙的行為,除了明顯會引發火警風險,亦與工作場所的控煙有關。針對在建築地盤違規吸煙的個人行為,勞福局會參考《吸煙(公眾衞生)條例》(第371章)和《定額罰款(吸煙罪行)條例》(第600章)的罰款水平及定額罰款方式,並正考慮具體修例方案。事實上,住宅大廈的室內公共範圍,如電梯大堂、後樓梯等,無論是否在大廈維修時被劃入建築地盤範圍,本來已經屬於《條例》下的工作地方或公眾地方內的室內區域,均是法定禁煙區。現時勞福局考慮採取的做法,將會把正在維修的大廈的其他部分,如外牆工程,也納入禁煙範圍。然而,《條例》並不涵蓋私人住宅單位,這是政府推行室內公眾地方全面禁煙時,基於在私人地方的個人生活和執法困難的考慮而作出的決定。勞福局在這次修例時,會參考上述經驗,豁免維修地盤有人正居住的住宅單位。
今日,勞福局局長孫玉菡也出席了會議,以回應議員就此方面的跟進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