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今日(五月十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毛孟靜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陳茂波的書面答覆:
問題:
根據市區重建局(市建局)網站的資料,市建局向受重建項目影響的自住業主提出收購其住宅單位的價格,是按有關物業的市值交吉價加上自置居所津貼計算。自置居所津貼相當於被收購單位的市值與類似地區一個樓齡假設為七年而面積相若位於中層及座向一般的假設重置單位(七年樓齡單位)價值的差價。在計算自置居所津貼金額時,市建局會以公開抽籤方式聘用七位測量師進行估價,然後剔除七個估價報告中最高及最低的數值,再根據餘下的五個估值以平均法計算出七年樓齡單位的呎價(計算機制)。另一方面,市建局已於本年三月啟動九龍城區環字八街的重建項目(環八項目)的法定規劃程序。受影響的自住業主除了可選擇現金賠償外,亦可選擇「樓換樓」安排,以現金賠償購置重建項目內新發展物業的住宅單位或在啟德發展區內的新建單位。有受影響的居民向本人表示,市建局未有向他們提供重建項目的詳情,因此他們難以判斷日後應否接受市建局提出的補償方案及支持該重建項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自計算機制開始運作以來,市建局有否檢討該機制的成效並作出改善;
(二)是否知悉,市建局會否考慮進行大型重建項目時,加入更多物業估價數據作參考,以期計算出更準確的賠償金額;
(三)是否知悉,市建局預留了哪些住宅項目的單位,供受環八項目影響的居民申請在樓換樓安排下購入,以及有關的詳情為何;及
(四)鑑於有報道指出,市建局會把重建後的前環字八街範圍打造成小社區,讓舊商戶重返該區經營,是否知悉,除了在項目的招標文件列明市建局擁有重建後該區商鋪控制權九年外,市建局有何措施協助舊商戶重返原區經營?
答覆:
主席:
市區重建局(市建局)於二○一六年三月四日根據《市區重建局條例》(條例)(第563章)刊憲公布開展九龍城土瓜灣庇利街/榮光街重建項目(該項目)。市建局初步建議在該項目內,提供約1 150個中小型住宅單位及於樓宇低層提供商業及零售設施。
根據條例推行的重建項目,市建局已為受影響的物業訂定收購準則(收購準則),並將有關資料載列於市建局網站。這些收購準則亦適用於該項目。
就問題的四個部分,我的答覆如下:
(一)及(二)根據收購準則,市建局會按照受影響自住業主其住宅物業的市值交吉價,加上一筆特惠津貼(即自置居所津貼),作為收購價。就受影響自住業主而言,自置居所津貼是按照被收購單位市值與類似地區一個樓齡假設為七年而面積相若位於中層及座向一般的假設重置單位(即一般稱為「七年樓齡」單位)價值的差價而計算。
市建局會委託七家估價顧問公司就評估七年樓齡的假設重置單位的價值提供獨立意見,以計算各住宅物業的自置居所津貼。不論重建項目規模的大小,估價顧問公司會考慮重建項目的特點及採納足夠可資比較的物業成交數據來評估有關物業的市值。估價顧問公司是經由獨立外界人士以公開抽籤方式,從市建局登記名冊內的估價顧問公司中選出。登記名冊是公開予業界申請登記。
當七家估價顧問公司分別獨立評估七年樓齡的假設重置單位呎價後,市建局會剔除當中最高及最低的估值,再根據餘下五個估值,以平均法計算出七年樓齡呎價作為自置居所津貼計算基礎(計算機制)。
該計算機制是一個公開、公平及公正的運作方式,已被廣為接納並一直行之有效。市建局會繼續採用該機制,但亦會不時作出檢視,以確保機制有效運作。
(三)根據二○一一年公布的《市區重建策略》,市建局會在該項目原址和啟德「煥然壹居」提供「樓換樓」選擇,作為給合資格住宅自住業主的現金補償以外的額外選擇。市建局將會在該項目首次發出收購建議時,向合資格住宅自住業主提供有關「樓換樓」計劃預留單位的詳情。
(四)根據二○一一年公布的《市區重建策略》,市建局會盡可能在重建項目同區物色合適處所,以協助受影響的商鋪營運者能遷往同區另一處所繼續營業,並會協助受影響的商鋪營運者租用或商鋪業主購置在完成的重建項目內的鋪位。然而,該項目範圍內大部分現存地面商鋪以汽車維修工場形式經營。根據有關的分區計劃大綱圖,在該發展項目重建後並不容許汽車維修工場用途,因此預計未來的地契與大廈公契亦不會容許於該項目範圍內作有關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