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务员职位 兼职

(a) 助理社区干事 (兼职) (b) 临时庇护中心/临时避寒中心/夜间临时避暑中心助理(兼职)

民政事务总署

预定申请日期: 2020-08-03 17:00
时薪$51
 

过往薪酬历史

入职条件

(1) 申请人必须完成小六或以上程度教育。
(2) 如申请人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可被优先考虑。
备注:
 

职责

职位(a)职责:
(1) 执行社区中心与社区会堂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解答市民查询和巡察有关保安、维修、清洁等工作之执行情况,以及预订设施之使用情况等;
(2) 如有需要,协助清洁社区中心与社区会堂和协助临时避暑/避寒中心的运作;
(3) 巡察区内社区中心与社区会堂各户外及室内设施状况和负责搬运器材等工作;及
(4) 执行由北区民政事务处职员指派的其他职务(例如在民政咨询中心协助民政事务处职员为巿民提供服务)。

职位(b)职责:
(1) 在民政事务总署设置于社区会堂及社区中心的临时庇护中心/临时避寒中心/夜间临时避暑中心开放时,协助中心运作,包括登记用户资料,派发食物,处理查询及投诉,巡察中心,以及监督合约员工(如保安员及清洁人员)的工作;及
(2) 执行获指派的其他职务。

聘用条款

(1) 应征者如获录用,将会按非公务员合约条款受聘,为期一年。续约与否须视乎工作表现,工作需要及资源是否足够而定;\r\n(2) 受聘人将以兼职形式聘任,工作时间不固定,须因应实际需要而调整,包括星期一至五、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日间及/或晚间工作。如有需要须通宵工作;\r\n(3) 每月工作时数不定。\r\n

薪酬及福利

职位(a) 时薪港币51.0元
职位(b) 日更(上午八时三十分至下午五时三十分):时薪港币64.8元; 夜更(下午五时三十分至翌日上午八时三十分):时薪港币82.4元
百分之五强积金供款及《雇佣条例》规定内的福利 (如适用)

备注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请人于获聘时必须已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b) 作为提供平等就业机会的雇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业方面的歧视。所有符合基本入职条件的人士,不论其残疾、性别、婚姻状况、怀孕、年龄、家庭岗位、性倾向和种族,均可申请本栏内的职位。
(c) 非公务员职位并不是公务员编制内的职位。应征者如获聘用,将不会按公务员聘用条款和服务条件聘用。获聘的应征者并非公务员,并不会享有获调派、晋升或转职至公务员职位的资格。
(d) 入职薪酬、聘用条款及服务条件,应以获聘时之规定为准。
(e) 如果符合订明入职条件的应征者人数众多,招聘部门可以订立筛选准则,甄选条件较佳的应征者,以便进一步处理。在此情况下,只有获筛选的应征者会获邀参加招聘考试╱面试。
(f) 政府的政策,是尽可能安排残疾人士担任适合的职位。残疾人士申请职位,如其符合入职条件,毋须再经筛选,便会获邀参加面试/笔试。 在适合受聘而有申报为残疾的申请人和适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请人当中,招聘当局可给予前者适度的优先录用机会。有关政府聘用残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关措施载列于《用人唯才:残疾人士申请政府职位》的资料册内。 申请人可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参阅该资料册,网址如下:http://www.csb.gov.hk内的 “公务员队伍的管理-聘任”。
(g) 持有本港以外学府╱非香港考试及评核局颁授的学历人士亦可申请,惟其学历必须经过评审以确定是否与职位所要求的本地学历水平相若。有关申请人须邮寄修业成绩副本及证书副本到下列联络地址。

申请手续

(1) 申请表格[G.F.340(3/2013修订版)]可于民政事务总署各区民政咨询中心或劳工处就业科各就业中心索取,也可从公务员事务局网站(http://www.csb.gov.hk)下载。
(2) 申请人须把填妥的申请表格连同详尽履历及学历副本,于截止申请日期或之前邮寄或亲身送至下述地址。请在信封面注明「申请非公务员合约职位(a) 助理社区干事(兼职) 及/或职位(b)临时庇护中心/临时避寒中心/夜间临时避暑中心助理(兼职)” 」[注: 申请人可以申请职位(a)或(b),或同时间申请职位(a)及(b)]。
(3) 如以邮寄方式递交申请,信封上的邮戳日期将视作申请日期。请在投寄前确保信封面已清楚写上正确的地址及已贴上足够邮资,以避免申请未能成功递交。所有邮资不足的邮件会由香港邮政安排退回或销毁。如亲身递交,请于截止申请日当天下午五时前送达下述地址。
(4) 逾期递交、资料不全或没有夹附相关证明文件的申请将不获考虑。
(5) 申请人请在申请表格上提供电邮地址。申请人如获邀参加面试,通常会在截止申请日期后约八至十二个星期内接获电邮通知。如申请人未获邀参加面试,则可视作已经落选。
(6) 求职者面试时,需带备以下文件︰ (i) 学历证明 (正本);(ii) 过往的工作证明 (如有)(正本);及 (iii) 一张近照。

查询

职位编号: 43312
地址: 新界粉岭璧峰路3号北区政府合署3楼北区民政事务处
电话: 26751599
预定申请日期 2020-08-03 17:00
发布日期: 2020-07-30

申请摘要

(a) 助理社区干事 (兼职) (b) 临时庇护中心/临时避寒中心/夜间临时避暑中心助理(兼职)
民政事务总署
职位(a) 时薪港币51.0元
职位(b) 日更(上午八时三十分至下午五时三十分):时薪港币64.8元; 夜更(下午五时三十分至翌日上午八时三十分):时薪港币82.4元
电话: 26751599
预定申请日期: 2020-08-03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