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暑期實習生(就業服務)

勞工處

截止申請日期: 2012-05-21 18:00
月薪$7,700
 

過往薪酬歷史

過往相關職位空缺
沒有相關資料

入職條件

申請人須: (1)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2)是專上院校正修讀學士學位課程的全日制學生,主修社會工作、政府及公共行政、職業治療或心理學; (3)在香港中學會考的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取得第三等級或以上的成績(如在2007年前應考者,須獲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或以上成績),及數學科取得E級或以上的成績; (4)具流利中英文口語及書寫能力,能操流利普通話更佳;以及 (5)熟悉電腦操作及中文文字處理。
備註:
 

職責

(1)透過電話及探訪協助物色職位空缺; (2)協助工作選配及引薦; (3)協助監察求職者的預約系統及登記程序; (4)協助製作統計報表;以及 (5)在有需要時提供行政及文書支援。

聘用條款

暑期實習生是以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聘用期約為3個月,由2012年6月至8月。一般須每周工作44小時。

薪酬及福利

每月7,700元
受聘人在符合《僱傭條例》規定的適當情況下,可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日、公眾假期、病假日。《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章)的規定適用於暑期實習生。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別取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如到2012年6月22日仍未收到面試通知,可視作已經落選。

申請手續

(a)就讀於香港專上院校的學生須經所屬院校的學生事務處/就業輔導中心遞交申請。請留意所屬院校訂出的截止報名日期。本地學生直接申請恕不受理。 (b)在海外專上院校就讀的學生,應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下載申請表格(http://www.csb.gov.hk/tc_chi/admin/appoint/782.html)。填妥的申請書須連同證書及修業成績表副本,在2012年5月21日(以郵戳為準)或之前,經申請人所屬院校,或申請人以郵遞方式寄往下述查詢地址;如由申請人郵寄,則須附上所屬院校簽發的推薦書正本。 (c)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面試,必須提供學歷證明文件正副本以供核實其資格及作記錄。申請人如未能提供所需文件正本以供核實其資格,其申請將被取消。 (d)以傳真或電郵提交之申請書,將不獲接納。

查詢

職位編號: 31848
地址: 新界荃灣西樓角道38號荃灣政府合署2樓 勞工處展能就業科(新界辦事處)
電話: 24176190
截止申請日期 2012-05-21 18:00
刊登日期: 2012-05-11

申請摘要

暑期實習生(就業服務)
勞工處
每月7,700元
電話: 24176190
截止申請日期: 2012-05-21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