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隊目(食堂督導員)

消防處

截止申請日期: 2012-11-05 23:59
月薪$23,645
 

過往薪酬歷史

過往相關職位空缺
沒有相關資料

入職條件

(1) 學歷要求:(a)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2級或同等註a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學歷;或(b)在香港中學會考五科考獲第2級註b/E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學歷[上文第(1)項所述的科目可包括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 (2)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具備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第2級註b或以上的成績,或同等學歷;並能操流利粵語; (3) 具備最少三年大型膳食服務經驗; (4) 能烹調中餐和簡單的西餐;以及 (5) 具備以合乎衞生的方法準備食物、卡路里含量和均衡食材配搭的知識。
備註:
(a) 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並表現優異」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C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3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b) 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等級和第2等級成績。 (c) 申請人在本職位截止接受申請當天(即2012年11月5日),必須已取得所需的學歷資格及經驗。 (d)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申請人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申請人,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申請人會獲邀參加招聘面試/筆試。 (e)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均會包括《基本法》知識的評核。申請人如獲邀遴選面試,會被安排於面試當日參加基本法筆試。筆試會於面試開始前或結束後舉行。申請人在基本法知識測試的表現,會用作評核其整體表現的其中一個考慮因素。
 

職責

消防隊目(食堂督導員)主要負責:(a)監督消防局及救護站的食堂;(b)訓練緊急食物供應車人員以合乎衞生的方法準備食物;(c)為所有突發事故制定緊急膳食服務計劃;(d)為本處的活動提供膳食服務;以及(e)有需要時,在火警及山泥傾瀉等事故中安排和提供緊急膳食服務。消防隊目(食堂督導員)須受紀律約束,並須穿著制服及在有需要時輪班工作。

聘用條款

獲錄用的消防隊目(食堂督導員),會按當時適用的試用條款受聘,試用期為三年。如在試用期工作表現令人滿意,試用期滿後可轉為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受聘。

薪酬及福利

一般紀律人員(員佐級)薪級表第15點(每月港幣23,645元)至一般紀律人員(員佐級)薪級表第24點(每月港幣30,350元)。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附註

(1)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2)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的規定為準。 (3) 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日後或會有所更改。 (4) 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5)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6)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7)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學歷的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把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連同政府職位申請書郵寄到九龍尖沙咀東部康莊道一號消防處總部大廈八樓招募組。持有非本地學歷的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的一個星期內把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寄交下述地址,及在信封面和文件副本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如申請人未能提供上述所需資料或証明文件,其申請書將不獲受理。 (8) 申請人可能須參加面試及/或筆試。申請人如獲甄選參加面試及/或筆試,通常會在截止日期後六至八星期內接獲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及/或筆試,則可視作已落選。如有查詢,請致電27337673。

申請手續

(1) 申請人可(a)親身把填妥的政府職位申請書(G.F.340[Rev.6/2012])投遞於九龍尖沙咀東部康莊道一號消防處總部大廈地下設置的投遞箱中;招募期間投遞箱開放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時至下午六時三十分;或(b)把填妥的政府職位申請書(G.F.340[Rev.6/2012])寄往九龍尖沙咀東部康莊道一號消防處總部大廈八樓招募組收;或(c)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網頁(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 (2) 除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網頁遞交申請者外,其他申請人在遞交申請書時,請夾附兩個已貼上郵票和填妥回郵地址的信封。申請人如有提供電郵地址,本處會透過該電郵地址認收有關申請。至於透過網頁遞交申請書的申請人,則會在完成遞交程序後收到一個網上申請編號。 (3)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4) 政府職位申請書(G.F.340[Rev.6/2012])可於各消防局或救護站、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頁(http://www.csb.gov.hk)下載。 (5) 在截止申請日期後收到的申請書將不獲受理。 (6) 所有申請必須按上述方法遞交,申請如經其他方法遞交,將一概視作無效。

查詢

職位編號: 32475
地址: 九龍尖沙咀東部康莊道一號消防處總部大廈八樓招募組
電話: 27337673
截止申請日期 2012-11-05 23:59
刊登日期: 2012-10-19

申請摘要

消防隊目(食堂督導員)
消防處
一般紀律人員(員佐級)薪級表第15點(每月港幣23,645元)至一般紀律人員(員佐級)薪級表第24點(每月港幣30,350元)。
電話: 27337673
截止申請日期: 2012-11-05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