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合約文員

屋宇署

截止申請日期: 2013-01-08 23:59
月薪$8,924
 

過往薪酬歷史

過往相關職位空缺
沒有相關資料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a)(i)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2級或同等(註1)或以上成績,其中包括中國語文科、英國語文科及數學科,或具同等學歷;或 (ii)在香港中學會考五科考獲第2級(註2)/E級或以上成績,其中包括中國語文科、英國語文科及數學科,或具同等學歷;及 (b)中文文書處理速度達每分鐘20字及英文文書處理速度達每分鐘30字,並具備一般商業電腦軟件的應用知識(註3);及 (c)具備相關工作經驗將獲優先考慮。
備註:
(1)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並表現優異」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C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3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2)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 (3)申請人須接受中文及英文文書處理速度測驗及一般商業電腦軟件(MicrosoftOfficeWord及Excel)應用知識測驗。 (4)申請人須在本職位截止日期或之前獲取上述的所有入職條件。
 

職責

執行與下列一項或多項職能範圍有關的一般文書職責,其中可能涉及多類範疇的職務: (a)一般辦公室支援服務; (b)人事; (c)財務及會計; (d)顧客服務; (e)發牌及註冊; (f)統計職務; (g)資訊科技支援服務;及 (h)其他部門支援服務。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為期十二個月。

薪酬及福利

月薪8,924元
(a)受聘人如在合約期內工作表現和行為良好,在合約圓滿結束後可獲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按照《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章)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會相等於合約期所得底薪總額的10%; (b)如按連續性合約受聘,以每十二個月計,除公眾假期外,受聘人可享有產假、疾病津貼及十二天有薪年假。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的規定為準。 (e)如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無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所頒授學歷者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的一星期內,把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郵寄至查詢地址。如申請人未能提供所需的文件,其申請書或將不獲受理。 (h)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6/2012修訂版)]可於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人須把填妥的申請表格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香港九龍旺角彌敦道750號始創中心17樓1703室屋宇署聘任組。請在信封面上註明申請職位的名稱。申請人須於申請表格內詳列所取得的學歷及相關工作經驗。資料不全或逾期遞交的申請,將不獲受理。 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電腦技能測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後約四至八個星期內接獲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電腦技能測試,則可視作落選。有關上述空缺的資料,可按所列電話查詢。

查詢

職位編號: 32666
地址: 香港九龍旺角彌敦道750號始創中心17樓1703室屋宇署聘任組
電話: 26261865/26261303
截止申請日期 2013-01-08 23:59
刊登日期: 2013-01-02

申請摘要

合約文員
屋宇署
月薪8,924元
電話: 26261865/26261303
截止申請日期: 2013-01-08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