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包括:
(a) 為行政長官及其家人,以及到訪的貴賓準備食材和烹調食物;
(b) 在官邸、粉嶺別墅及其他地方舉行的官式及社交宴會提供餐飲服務;
(c) 設計餐單及協助採購食材;以及
(d) 安排及打點日常廚房運作,包括處理食物、清潔及保養煮食用具等工作。
(註一:二級家務員須(a)超時及不定時工作,包括在晚間、周六、周日及公眾假期工作;(b)在宿舍住宿;(c)穿著制服;以及(d)奉派香港禮賓府、粉嶺別墅和其他地方工作。
註二: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均會包括《基本法》知識的評核。獲邀參加遴選面試的應徵者,其對基本法的認識會在面試中以口頭提問形式被評核。除非兩位應徵者的整體表現相若,招聘當局才會參考應徵者在基本法知識測試中的表現。)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會按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為期三年。如受聘人在合約期內工作表現和行為一直良好,在合約完結後可獲發放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的供款,會相等於合約期所得底薪總額的15%。完成三年的合約條款聘用期後,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附註(d)]
薪酬及福利
總薪級表第13點(每月22,165元)至總薪級表第16點(每月25,685元)[附註(e)]
附註
(a)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獲聘用的應徵者,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的規定為準。
(e)有關每月薪酬及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
(f)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及/或面試。
(h)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符合入職條件,可免經篩選而獲邀參加考試及/或面試。
(i)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書填妥後,須連同學歷、正式的修業成績單、過去受僱的證明文件等副本,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交下述地址。(郵寄的申請表,以香港郵戳日期為準)。信封面請註明「申請二級家務員」。申請人也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的一星期內把有關的證明文件副本送達下述地址。(請在文件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獲邀參加考試及/或面試的申請人,一般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四星期內接到通知。未獲邀參加考試及/或面試的申請人,則可視作已經落選。
查詢
職位編號: 34144
地址: 香港添馬行政長官辦公室(行政組)
電話: 28783390
截止申請日期 2014-02-17 23:59
刊登日期: 2014-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