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職位

行動及訓練主任

民眾安全服務處

截止申請日期: 2014-05-22 23:59
月薪$19,675
 

過往薪酬歷史

過往相關職位空缺
沒有相關資料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a)(i)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2級或同等[註(1)]或以上成績[註(2)],或具同等學歷;或(ii)在香港中學會考五科考獲第2級[註(3)]/E級或以上成績[註(2)],或具同等學歷;(b)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註(3)]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c)具備教學才能及有能力策劃和籌辦訓練活動,並能夠督導其他人員;(d)具備民防、青少年服務、戶外活動的一般知識或認可的工藝才能;以及(e)能操流利粵語及英語。
備註:
(1)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並表現優異」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C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3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2)有關科目可包括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 (3)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 (4)初步入選的申請人會獲參加體能/職能測試及筆試、工作相關表現測試、延續面試及最後面試委員會。投考人需通過每項的考試後,方可進入隨後的遴選程序。 (5)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均會包括《基本法》知識的評核。獲邀參加遴選面試的申請人會被安排於面試當日參加基本法知識筆試,其對基本法的認識會被評核。申請人在基本法知識測試的表現,會用作評核其整體表現的其中一個考慮因素。
 

職責

行動及訓練主任主要負責下列工作:(a)監督訓練中心和場地的使用;(b)籌備訓練活動,並就民防、民安及民安隊少年團各項活動指導志願人員;以及(c)在災難及緊急事故期間和之後,執行救援行動職務。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薪酬及福利

總薪級表第11點(每月19,675元)至總薪級表第28點(每月45,155元)。

附註

(a)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 (f)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h)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i)申請人須於所指定的申請表格「學歷」欄內詳列與入職條件有關的學歷和「專業資格」欄內詳列與職能有關的知識或認可資格(如民防、青少年服務等)。 (j)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把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連同政府職位申請書郵寄到九龍油麻地渡華路8號402室民眾安全服務隊總部總務室。持有非本地學歷的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的一星期內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上述地址,並請於信封面及文件副本每一頁註明網上申請編號。如申請人未能提供所需的證明文件,其申請書將不獲受理。 (k)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手續

申請人必須在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或之前以下列其中一個方式遞交申請表格[GF340(Rev.3/2013)]:(i)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網頁(網址: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或(ii)郵寄到九龍油麻地渡華路8號402室民眾安全服務隊總部總務室(信封面請註明「申請行動及訓練主任職位」而信封上的郵戳日期會視為申請日期)。請緊記支付足夠郵費。申請表格[GF340(Rev.3/2013)]可於公務員事務局網頁下載(http://www.csb.gov.hk),或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所有申請表格,如資料不全、或逾期遞交、或以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或並非使用指定的申請表格、或並未妥為簽署,均不予考慮。

查詢

職位編號: 34421
地址: 九龍油麻地渡華路8號402室民眾安全服務隊總部總務室
電話: 36519372
截止申請日期 2014-05-22 23:59
刊登日期: 2014-05-09

申請摘要

行動及訓練主任
民眾安全服務處
總薪級表第11點(每月19,675元)至總薪級表第28點(每月45,155元)。
電話: 36519372
截止申請日期: 2014-05-22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