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兼職

助理社區幹事

民政事務總署

截止申請日期: 2014-10-03 18:00
時薪$40
 

過往薪酬歷史

過往相關職位空缺
1. 助理社區幹事 時薪$40 2014-09
2. 助理社區幹事 時薪$40 2014-09
3. 助理社區幹事 時薪$40 2014-09
4. 助理社區幹事/總務助理 時薪$40 2014-09
5. 助理社區幹事 時薪$40 2014-07

入職條件

(a)完成小六或以上程度; (b)操流利粵語;以及 (c)能讀寫中文和簡單英語。
備註:
 

職責

(1)協助社區中心及社區會堂之管理工作,包括:保安、維修、清潔、預訂、設施之使用等; (2)協助於離島民政事務處臨時庇護中心內擔任管理及營運工作(如派發物資,維持秩序及清潔等);及 (3)處理任何其他指定的工作。

聘用條款

應徵者如獲錄用,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合約期為一年。 工作地區:東涌社區會堂及在有需要時於離島民政事務處轄下臨時庇護中心(東涌、梅窩、大嶼南、坪洲、長洲、南丫南、南丫北、大澳),或其他指派的地點。 工作時間:不定時工作,可能需要在星期六、星期日、公眾假期及在惡劣天氣下(如暴雨、8號風球等)工作。 交通安排:助理社區幹事須自行安排交通來往工作地點(包括臨時庇護中心)。

薪酬及福利

每小時港幣39.5元正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Rev.3/2013)]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人須把填妥的申請書,連同學歷資格(包括載有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成績)的證書和修業成績表副本,於截止日期或之前送達或郵寄至『中環統一碼頭道38號海港政府大樓20字樓離島民政事務處練惠玲女士/黃山先生收』,並在信封面及申請表格內註明『申請助理社區幹事職位』。如申請人未能提供所需的証明文件,其申請書將不獲受理。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後三星期內接獲通知。如未能接獲通知則作落選論。

查詢

職位編號: 34812
地址: 中環統一碼頭道38號海港政府大樓20字樓離島民政事務處(練惠玲女士/黃山先生)
電話: 28523738
截止申請日期 2014-10-03 18:00
刊登日期: 2014-09-19

申請摘要

助理社區幹事
民政事務總署
每小時港幣39.5元正
電話: 28523738
截止申請日期: 2014-10-03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