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專上學生暑期實習計劃(深水埗民政事務處)

民政事務總署

截止申請日期: 2015-05-29 18:00
月薪$9,200
 

過往薪酬歷史

過往相關職位空缺
1. 暑期實習生 月薪$9,200 2015-05
2. 暑期實習生 月薪$9,200 2015-05
3. 暑期實習人員 月薪$9,200 2015-05
4. 暑期實習人員 月薪$9,200 2015-05

入職條件

申請人須- (1)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2)為本地/非本地專上院校的全日制認可學位課程學生; (3)已完成大學一年級課程及並非2015年的應屆畢業生; (4)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的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取得第3等級或以上的成績,或同等學歷(註:2007年前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第3等級」的成績。); (5)中英文書寫及口語能力俱佳;以及 (6)精通MicrosoftOffice應用程式。
備註:
(1)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並表現優異」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C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3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2)有關科目可包括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 (3)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
 

職責

暑期實習人員主要負責– (1)協助籌辦各類型活動; (2)準備及草擬一般書信、會議記錄等; (3)支援辦公室的行政事務;以及 (4)執行上司委派的任何其他職務。

聘用條款

暑期實習人員是以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僱用期由2015年7月至8月。一般須每周工作44小時。

薪酬及福利

每月9,200元
受聘人在符合《僱傭條例》規定的適當情況下,可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日、公眾假期、病假日。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h)面試將於香港舉行。如申請人在2015年6月下旬仍未收到面試通知,可視作已經落選。

申請手續

(a)就讀於本地專上院校的學生須經所屬院校的學生事務處/就業輔導中心遞交申請。請留意所屬院校訂出的截止報名日期。 (b)在海外專上院校就讀的學生,應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下載申請書(http://www.csb.gov.hk/english/admin/appoint/files/Standard_Application_Form.doc)。填妥的申請書須連同申請人現正修讀課程的學業成績單、香港中學文憑考試/香港中學會考或同等學歷的證書副本及所屬院校簽發的推薦書副本,於2015年5月29日下午6時或之前送達下述查詢地址。信封面請註明「申請暑期實習人員」。 (c)請於申請書上提供電郵地址以方便聯絡。 (d)任何逾期遞交、資料不齊或沒有夾附所需文件的申請將不獲受理。

查詢

職位編號: 36046
地址: 九龍長沙灣道303號長沙灣政府合署4字樓
電話: 21508125
截止申請日期 2015-05-29 18:00
刊登日期: 2015-05-21

申請摘要

專上學生暑期實習計劃(深水埗民政事務處)
民政事務總署
每月9,200元
電話: 21508125
截止申請日期: 2015-05-29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