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執行小販管理職務,包括作出拘捕、扣押和處置檢獲物品及小販擺賣工具、掃蕩小販、進行小販規管、重整及遷置工作、進行小販調查、出庭作供、擬備文件及記錄、在小販管理行動中督導一級工人、操作無線電器材,以及在分區/小販管理特遣隊控制中心、檢獲物品貯存室及小販處理中心值勤等;
(b)在街市、小販市場及小販事務隊管轄的地方,防止出現非法擺賣及阻塞情況;
(c)執行阻遏亂拋垃圾的職務,包括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表格1A;
(d)執行與店鋪非法擴展營業範圍有關的職務;以及
(e)執行訓練職務。
[註:助理小販管理主任須遵守與工作有關的特別紀律守則、穿著制服、每周淨工作45小時(不包括用膳時間)、輪班當值及在正常辦公時間以外工作、在偏遠地區工作、接受與其職務有關的訓練,以及接受部門的調派和調職安排。]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試用期為三年。成功通過試用期者將獲當局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薪酬及福利
總薪級表第8點(每月17,200元)至總薪級表第14點(每月24,380元)
附註
(a)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b)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c)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有所更改。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f)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
(g)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
(h)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i)申請人須於申請書上註明其學歷已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即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二日或之前)取得(即已獲頒授資格的院校正式頒授/頒發)。
(j)持有本港以外學府及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學歷的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申請人現階段毋須遞交修業成績的證明文件及證書。
(k)本欄所載的公務員職位空缺資料,亦載於香港政府一站通網站(http://www.gov.hk)及食物環境衞生署網站(http://www.fehd.gov.hk)。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或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填妥的申請表格,須於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二日或之前郵寄至下列地址(申請日期以信封上郵戳所示為準)。請在信封上註明「申請助理小販管理主任職位」。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遞交申請書。不完整/逾期或透過傳真/電郵遞交的申請書將不獲處理。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遴選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十二至十四個星期接獲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遴選面試,則可視作已落選論。
查詢
職位編號: 36063
地址: 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44樓食物環境衞生署聘用組
電話: 28675080
截止申請日期 2015-06-12 23:59
刊登日期: 2015-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