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客戶服務經理

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

截止申請日期: 2015-07-17 23:59
月薪$43,500
 

過往薪酬歷史

過往相關職位空缺
沒有相關資料

入職條件

申請人須— (a) 持有本地大學頒發的文學、社會科學一級或二級榮譽學位,或具同等學歷; (b) 在取得學位後具備八年工作經驗,其中五年為督導處理客戶對電訊服務的投訴; (c) 中英文會話及書寫能力俱佳,並具一定普通話基礎;以及 (d) 具良好的溝通及人際關係技巧。 具公共電訊服務、電訊業或委員會秘書服務工作經驗者將獲優先考慮。
備註:
 

職責

客戶服務經理負責以下職務: (a) 協助督導所有與處理消費者對電訊營辦商的投訴和就金錢/合約事宜對收費電視牌照持牌機構的投訴有關的工作; (b) 管理和監督專責處理消費者投訴的支援人員的工作,並處理較複雜的投訴個案; (c) 編製和擬備消費者投訴統計/數據分析報告,並安排把統計報告上載網頁; (d) 負責檔案管理及其他臨時職務(包括完善投訴制度);以及 (e) 管理投訴熱線。

聘用條款

受聘者將按為期兩年的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續約與否視乎受聘者的工作表現和服務需要而定。

薪酬及福利

月薪港幣43,500元至港幣45,600元,視乎學歷和經驗而定 (薪金或會根據2015年度非公務員合約員工之年度薪酬調整而作出更改。)
(a) 受聘者如在合約期內工作表現和行為持續良好,於合約圓滿結束後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加上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者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總數可達合約期內所得底薪總額的15%﹔以及 (b) 受聘者可按《僱傭條例》的規定,在適當情況下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年假、分娩假期和疾病津貼。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考試/面試;以及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Rev.3/2013)]可於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亦可於公務員事務局的網頁下載(http://www.csb.gov.hk)。申請表格連同詳細的履歷表(履歷表必須填報相關工作經驗的就業記錄),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即2015年7月17日)或之前,郵寄至查詢地址。請在信封面註明申請的職位。未填妥或沒有夾附履歷表的申請,一概不予考慮。如申請人在截止申請日期後6至8星期內未獲邀參加面試,其申請則可視作落選。

查詢

職位編號: 36260
地址: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20樓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人事組。
電話: 29616597
截止申請日期 2015-07-17 23:59
刊登日期: 2015-07-10

申請摘要

客戶服務經理
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
月薪港幣43,500元至港幣45,600元,視乎學歷和經驗而定 (薪金或會根據2015年度非公務員合約員工之年度薪酬調整而作出更改。)
電話: 29616597
截止申請日期: 2015-07-17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