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提供一般辦公室行政支援,例如檔案管理、辦公室保安、辦公室設施、分部交通事宜等;
(b) 協助執行員工編制及聘任、人手管理、人事事宜的行政工作;
(c) 協助管理和操作污水處理服務收費系統,並處理爭議及投訴個案的評估及覆檢工作;
(d) 監督污水處理服務發單收費的程序及運作,例如覆檢數據、聯絡有關人士及調整賬單;
(e) 就核實污水渠的接駁情況與有關人士進行協調;
(f) 監督及管理下屬;
(g) 就處理污水處理服務發單收費的事宜,擔任與水務署聯絡的工作;
(h) 處理有關污水處理服務收費計劃的電話查詢、投訴及申請;以及
(i) 執行上司委派的其他職務。
(註:獲錄用者或須在戶外工作。)
聘用條款
申請人如獲錄用,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為期12個月。
薪酬及福利
月薪港幣32,435元
受聘人如在合約期內工作表現及行為持續良好,可於合約圓滿結束後,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加上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會相等於受聘人在合約期內所得底薪總額的15%。受聘人可在符合《僱傭條例》規定的適當情況下,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日、公眾假期、年假、產假/侍產假、疾病津貼。
附註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的規定為準。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申請人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申請人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申請人,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通過篩選的申請人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及╱或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無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學歷的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入職資歷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正式修業成績表副本及證書副本到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亦可在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人須把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正式修業成績表/學歷證書副本,以及列明工作經驗的履歷,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以郵戳日期為準)送達查詢地址。信封面請註明「申請高級行政助理職位」。申請書如資料不全、逾期遞交、沒有使用指定表格、或並未妥為簽署,概不受理。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面試,一般會於截止申請日期後約6至8個星期內接獲通知。申請人如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落選。
查詢
職位編號: 36478
地址: 香港灣仔告士打道5號稅務大樓43樓4319室渠務署。
電話: 25947062
截止申請日期 2015-09-25 23:59
刊登日期: 2015-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