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高級辦公室主任(總務)

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

截止申請日期: 2016-09-05 23:59
月薪$45,120
 

過往薪酬歷史

過往相關職位空缺
沒有相關資料

入職條件

申請人須: (a)持有本港大學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 (b)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註(1)]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 (c)在取得有關學歷後,具備至少八年有關辦公室行政和管理的工作經驗,當中至少三年須為政府部門/決策局行政工作的經驗(如具備在營運基金部門工作的經驗更佳); (d)擅於操作電腦軟件程式,例如MSWord、Excel、PowerPoint和中文輸入法;以及 (e)性格外向開朗,主動積極,具優良溝通和督導技巧。
備註:
(1)在聘任非公務員員工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級成績。 (2)獲篩選的申請人須參加筆試。
 

職責

高級辦公室主任(總務)主要負責: (a)監督和管理總務組的運作; (b)監督辦公地方安排事宜; (c)監督物料的存貨控制; (d)管理和調配總務組的人力資源,以應付運作需要; (e)擔任部門福利主任,就員工關係及福利事宜提供行政支援; (f)擔任部門運輸主任,管理部門車輛及駕駛人員;以及 (g)協助提供其他一般行政支援。

聘用條款

受聘者將按為期兩年的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續約與否視乎受聘者的工作表現和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的服務需要而定。

薪酬及福利

月薪港幣45,120元
(a)受聘者如圓滿地完成合約,並在合約期間一直表現理想、行為良好,將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者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合約期內所得底薪總額的15%。 (b)在適當情況下,受聘者可獲得不低於《僱傭條例》規定的休息日、法定假期、年假、分娩假期和疾病津貼。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申請人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申請人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申請人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及╱或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遴選面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Rev.3/2013)]可於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亦可於公務員事務局的網頁下載(http://www.csb.gov.hk)。申請表格連同詳細的履歷表(履歷表必須填報相關工作經驗的就業記錄),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即2016年9月5日)或之前,遞交或郵寄至查詢地址。請在信封面註明申請的職位。未填妥或沒有夾附履歷表的申請,一概不予考慮。如以郵遞方式寄交填妥的申請表格和所需文件,請確保已貼上足夠郵資。未有支付足夠郵費的郵件,將不獲香港郵政處理。如申請人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六至八星期內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已經落選。

查詢

職位編號: 37820
地址: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20樓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人事組
電話: 29616720
截止申請日期 2016-09-05 23:59
刊登日期: 2016-08-30

申請摘要

高級辦公室主任(總務)
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
月薪港幣45,120元
電話: 29616720
截止申請日期: 2016-09-05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