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水質素技術助理

環境保護署

截止申請日期: 2017-04-13 17:00
月薪$19,075
 

過往薪酬歷史

過往相關職位空缺
1. 水質素技術助理 月薪$16,000 2012-11

入職條件

申請人須–(a)持有本港的大學/理工或香港專業教育學院/科技學院/工業學院頒發的環境學/相關科學科目文憑或高級證書,或具備同等學歷;(b)在取得有關學歷後具有至少三年與環保/統計有關的全職工作經驗;(c)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註: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級成績);以及(d)具有電腦知識及工作經驗,尤其在數據庫建立及管理方面,可獲優先考慮。
備註:
持有本港以外地區的學府或專業機構頒授學歷/專業資格的人士,須隨申請表格夾附全部修業成績表和證書副本。
 

職責

獲取錄的申請人須就海上垃圾監察及防治提供技術支援。主要職責包括:(a)整理海上垃圾統計數據及繪製有關圖表/例證;(b)整理海上垃圾數據庫;(c)收集及分析由政府部門、非政府組織及社區團體提供的海上垃圾數據;(d)協助協調政府部門處理海上垃圾事宜;(e)整理及更新海岸清潔網站;(f)協助處理海上垃圾投訴及查詢;(g)支援非政府組織及社區團體舉辦海岸清潔活動;(h)協助監察沿岸地區及進行海上垃圾調查;(i)支援各項公關活動;及(j)執行其它上級人員所分配的技術/行政職務。 (註:工作時間及地點須視乎部門的運作需要而定。獲錄用者或需(a)不定時及超時工作,包括晚上及周末和周日;及(b)不時在戶外工作。)

聘用條款

獲錄用者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為期十八個月。

薪酬及福利

月薪港幣19,075元
受聘人會享有14天有薪年假。政府會按照《僱傭條例》的規定,在適當情況下向受聘人提供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產假/侍產假和疾病津貼。受聘人如能圓滿履行合約,而期間一直表現理想兼行為良好,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按《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會相等於受聘人在合約期內所得底薪總額的15%。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人須把填妥的申請表格,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下列地址。請於信封面上註明申請的職位。申請人如以郵遞方式提交申請,請在投寄前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的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以避免申請未能成功遞交。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會由香港郵政安排退回或銷毀。逾期或資料有缺漏/並未附上有關證明文件或透過傳真/電郵遞交的申請,或不獲考慮。是次招聘並不接受網上申請。申請人如獲甄選參加面試,通常會於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八星期內接獲通知。申請人如不獲邀參加面試,可視作落選論。

查詢

職位編號: 38563
地址: 香港灣仔告士打道5號稅務大樓48樓環境保護署水質政策科(經辦人:助理文書主任(水質政策及科學))。
電話: 25946164
截止申請日期 2017-04-13 17:00
刊登日期: 2017-03-31

申請摘要

水質素技術助理
環境保護署
月薪港幣19,075元
電話: 25946164
截止申請日期: 2017-04-13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