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護主任

消防處

截止申請日期: 2017-05-04 23:59
月薪$32,370
 

過往薪酬歷史

過往相關職位空缺
1. 救護主任 月薪$29,560 2015-05
2. 救護主任 月薪$28,230 2014-04
3. 救護主任 月薪$25,675 2012-05

入職條件

(1)(a)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發的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以及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的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和英文運用)取得「一級」成績[註(a)],或具備同等成績,並能操流利粵語和英語;(月薪36,540元)或 (b)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發的學士學位,或香港大專院校頒發的認可副學士學位,或香港的理工大學/理工學院/香港專業教育學院/科技學院頒發的高級文憑,或註冊專上學院在其註冊日期後頒發的文憑,或具備同等學歷;以及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註(b)]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並能操流利粵語和英語;(月薪34,480元)或 (c)(i)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3級或同等[註(c)]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學歷;或(ii)在香港高級程度會考兩科高級程度科目考獲E級或以上成績,以及在香港中學會考另外三科考獲第3級[註(b)]/C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學歷;以及(iii)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註(b)]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並能操流利粵語和英語[上述(i)項及(ii)項的科目可包括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月薪32,370元) (2)通過體能測驗和模擬實際工作測驗(詳情請瀏覽消防處網頁或致電招募熱線查詢); (3)通過能力傾向筆試;以及 (4)通過能力傾向實務測驗。
備註:
(a)考生在綜合招聘考試的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當中以二級為最高等級。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第4級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D級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一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C級或以上成績;或GeneralCertificateofEducation(AdvancedLevel)(GCEALevel)EnglishLanguage科C級或以上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科第4級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D級成績;或GCEALevelEnglishLanguage科D級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一級成績。在InternationalEnglishLanguageTestingSystem(IELTS)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的申請人,在IELTS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IELTS考試成績必須在職位申請期內其中任何一日有效。 (b)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 (c)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並表現優異」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C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3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d)持有學位的申請人如在獲發聘書時持有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及中文運用兩張試卷所需的成績,或同等成績,便符合資格獲取學位持有人的起薪點。 (e)申請人在本職位截止接受申請當天(即2017年5月4日),必須已經取得上述所需學歷資格。 (f)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申請人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申請人,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申請人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 (g)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政府會測試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知識。申請人在基本法測試的表現會佔其整體表現的一個適當比重。
 

職責

救護主任主要負責(1)主管救護站;(2)執行與訓練救護員相關的職務;(3)指揮和領導救護車隊員在緊急事故中提供送院前護理服務和執行救護職務;(4)執行管理和行政工作,例如員工管理、質素保證、救護車隊管理、資源管理、社區關係和策劃職務;以及(5)出動處理緊急召喚。【註:救護主任須受紀律約束,並須輪班當值,隨時候召工作及穿着制服。】

聘用條款

獲錄用的救護主任,會按當時適用的試用條款受聘,試用期為三年。如在試用期工作表現令人滿意,試用期滿後可轉為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受聘。在通過試用關限之前,獲取錄的救護主任須(a)在基礎訓練課程結業試及格;(b)在試用期間,通過各項能力鑑定和考試;(c)在確實聘任前六個月內通過體能測驗;(d)持有有效的消防駕駛執照;以及(e)試用期滿,表現令人滿意,並完全符合職系的要求和服務需要。

薪酬及福利

一般紀律人員(主任級)薪級表第5點(每月32,370元)至一般紀律人員(主任級)薪級表第21點(每月66,230元)。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附註

(1)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2)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3)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4)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學歷的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以郵遞方式把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連同政府職位申請書送交九龍尖沙咀東部康莊道一號消防總部大廈八樓委聘組。持有非本地學歷的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的一個星期內以郵遞方式把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送交上述地址,並須在信封面和文件副本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如申請人未能提供上述所需資料或証明文件,其申請書將不獲受理。 (5)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的規定為準。 (6)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日後或會有所更改。 (7)申請人通常會在遞交申請後一至四個星期內收到參加體能測驗及模擬實際工作測驗的通知書。通知書將會通過電郵發出,請確保已提供正確的電郵地址。通過上述測驗的申請人將會獲邀參加能力傾向筆試。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能力傾向筆試,則可視作已落選。 (8)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

申請手續

(1)申請人可(a)親身把填妥的政府職位申請書(G.F.340[Rev.3/2013])投入設於九龍尖沙咀東部康莊道一號消防總部大廈地下的投遞箱;招募期間投遞箱開放時間:星期一至五(公眾假期除外)上午九時至下午六時三十分;或(b)以郵遞方式把填妥的政府職位申請書(G.F.340[Rev.3/2013])送交九龍尖沙咀東部康莊道一號消防總部大廈八樓委聘組。申請日期以信封上郵戳所示日期為準。請在投寄前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的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以避免申請未能成功遞交。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會由香港郵政安排退回或銷毀;或(c)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網頁(網址: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2)政府職位申請書(G.F.340[Rev.3/2013])可於各消防局或救護站、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頁(http://www.csb.gov.hk)下載。 (3)所有申請必須按上述方法遞交。未填妥、逾期遞交的申請和以其他方法遞交的申請將不獲受理。

查詢

職位編號: 38663
地址: 九龍尖沙咀東部康莊道一號消防總部大廈八樓委聘組
電話: 27337673
截止申請日期 2017-05-04 23:59
刊登日期: 2017-04-21

申請摘要

救護主任
消防處
一般紀律人員(主任級)薪級表第5點(每月32,370元)至一般紀律人員(主任級)薪級表第21點(每月66,230元)。
電話: 27337673
截止申請日期: 2017-05-04 23:59

晉升階梯

薪金資料參考: 一般紀律人員(指揮官級)薪級表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