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職位

政府資訊科技總監

創新及科技局

截止申請日期: 2018-02-01 23:59
月薪$243,250
 

過往薪酬歷史

過往相關職位空缺
沒有相關資料

入職條件

申請人於獲聘時須為香港特區永久性居民,並符合下列條件: (a)持有由本港大學頒授的學士或深造學位,或同等學歷; (b)具備至少15年出任高層行政及管理職位的經驗; (c)具備國際視野,能與資訊科技界和政府的資訊科技人員溝通; (d)具備卓越的領導和管理才能及良好的人際溝通技巧;以及 (e)英文書寫能力優良,並操流利英語。如中文書寫能力良好並能操廣東話則更佳。
備註: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政府會測試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知識。基本法測試的成績會佔應徵者整體表現評分的一個適當比重。
 

職責

政府資訊科技總監會協助創新及科技局局長制訂政策和策略,並會協助監督相關計劃和措施的執行工作,以推動本港資訊科技的進一步發展。具體而言,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職責如下: (a)制訂政策和策略,以推動本港資訊科技及資訊科技業的發展; (b)管理政府在資訊科技方面的預算和投資事宜; (c)就政府的資訊科技基礎設施和總體結構提供意見; (d)領導和執行涉及跨部門職能的電子政府計劃; (e)提倡採用嶄新的資訊科技,並開發創新的應用系統/服務;以及 (f)向社會各界和商界推廣資訊科技。 有關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的更多資料,可瀏覽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網頁(網址:http://www.ogcio.gov.hk/)。

聘用條款

獲取錄者將會按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為期三年,其後由政府酌情決定續約與否。 獲取錄者將受《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章)規管,並須向強制性公積金(下稱「強積金」)計劃作出僱員方面的供款。政府資訊科技總監在合約圓滿結束後,可獲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向強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相等於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職位在合約期內所得底薪總額的15%。 註:薪酬的資料只供參考。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的規定為準。

薪酬及福利

首長級薪級表第6點(月薪港幣243,250元至港幣250,450元)
政府資訊科技總監可享有房屋福利、例假(連度假旅費津貼),以及這類高級職位該有的其他福利。

附註

(a)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職位。 (b)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受聘,並成為公務員。 (c)如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創新及科技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作進一步篩選。在此情況下,只有入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面試。 (d)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合適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時,如符合入職條件,無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 (e)當局使用應徵者所提供的個人資料時,會恪守創新及科技局有關個人資料政策的規定。如欲索取政策詳情,請致函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西翼20樓或電郵至[email protected]聯絡行政主任(總務)。 (f)本廣告有關公務員職位空缺的資料,也載於香港政府一站通網頁(網址:http://www.gov.hk)及「政府職位空缺」流動應用程式內(請於GooglePlay/AppleAppStore下載該流動應用程式)。 (g)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六至八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沒有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已經落選。

申請手續

申請人須遞交申請書,闡述為何適合擔任上述職位。附有詳細履歷的申請書須在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以郵戳日期為準)送交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西翼20樓創新及科技局,信封面註明「政府資訊科技總監申請書」。申請書和履歷也可電郵至[email protected]. 截止申請日期為2018年2月1日。 如有查詢,請與創新及科技局總行政主任(行政)姚文偉先生(電話:36554756)聯絡。

查詢

職位編號: 39740
地址: 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西翼20樓創新及科技局
電話: 36554756
截止申請日期 2018-02-01 23:59
刊登日期: 2018-01-19

申請摘要

政府資訊科技總監
創新及科技局
首長級薪級表第6點(月薪港幣243,250元至港幣250,450元)
電話: 36554756
截止申請日期: 2018-02-01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