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發展基金(基金)於2008年成立。過去十年,基金凝聚社區、商界及政府三方的力量,結集資源,致力協助基層兒童裝備自己,讓他們敢夢、敢想。展望未來,基金會繼續在全港各區推行計劃,並透過培訓和實踐提升孩子的個人能力和自信、培養儲蓄習慣,以及擴展人際網絡。基金詳情可瀏覽www.cdf.gov.hk。
勞工及福利局正為第一組招聘公共關係經理(兒童發展基金),主要職務如下:
(a)推行公共關係和數碼策略,以鼓勵兒童發展基金的持份者參與有關活動;加深他們對兒童發展基金的了解;以及爭取社會各界的支持;
(b)監督和支援製作書面、視像及錄像內容,並透過多種溝通渠道(包括網站、社交媒體、報章、品牌宣傳品等)以最佳方式演繹基金故事;
(c)每年舉行大型典禮,讓來自多個界別的持份者參加;
(d)協助與商界、政府部門及非政府機構建立伙伴合作關係,以為弱勢社羣兒童提供體驗學習機會,藉此擴闊他們的視野,並激勵他們追求理想/未來的就業路向;以及
(e)因應需要執行其他職務。
聘用條款
獲取錄者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至2020年8月31日,並預料於2018年第四季上任。
薪酬及福利
月薪港幣55,705元
除享有公眾假期、分娩/侍產假期及疾病津貼外,受聘人連續受僱滿12個月,亦可享有14天有薪年假。受聘人如能圓滿完成合約,而其間一直表現理想,行為良好,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如獲發放)連同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受聘人在合約期所得底薪總額的15%。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的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www.csb.gov.hk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上列聯絡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人須把填妥的申請書、隨文信件、詳列所有現時及先前受僱工作的職責說明的履歷,以及學歷/專業資格證明書、有關證書和正式修業成績表的副本,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郵寄至下列地址。為避免郵件過期或未能成功派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局,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申請人如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六個星期內仍未收到面試通知,可視作已經落選。勞工及福利局不會就落選的申請通知個別申請人。
查詢
職位編號: 40670
地址: 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西翼10樓勞工及福利局人事部
電話: 28103928
截止申請日期 2018-09-28 18:00
刊登日期: 2018-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