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駕駛各類郵政車輛(包括5.5噸至16噸中型貨車)到指定地點,如各郵政分局、派遞局、郵箱及郵件處理中心收發/運送郵件;
(2)以人手或機器裝卸及搬運郵件,包括操作郵政車輛尾板及使用裝卸工具;
(3)清潔郵政車輛、執行泊車職務及支援郵件派遞工作;
(4)執行簡單文書工作及填寫有關郵政車輛使用情況報表(包括使用電子手帳輸入資料);及
(5)執行其他由上司委派之工作。
註︰
(a)工作地點︰香港、九龍及新界各區。
(b)工作時數:一般每周工作48小時,每天工作8小時(包括每天1小時的用膳時間)
(c)工作地點及時間會因運作需要而有所改變,獲聘用者須輪班、不定時及/或逾時工作。如在個別日子有運作需要,或另須在星期日及/或公眾假期當值。
(d)須穿著制服及戶外工作。
聘用條款
(1)獲聘用者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合約為期十二個月。視乎運作需要,合約屆滿的員工如工作表現良好可獲續約機會。
(2)月薪制僱員完成合約後,且表現良好,可獲得約滿酬金。約滿酬金加上本署向強積金計劃作出供款,相等於該合約期內所得底薪總額的10%。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體能測試及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體能測試及面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
(g)如天文台發出三號或以下的熱帶氣旋警告、黃色或紅色暴雨警告信號,面試會如期舉行。如天文台在面試當天早上七時已懸掛八號或以上的熱帶氣旋警告或發出黑色暴雨警告,或預計未來兩小時內將發出有關警告,下午一時前的面試會取消。如天文台在面試當天中午十二時已懸掛八號或以上的熱帶氣旋警告或發出黑色暴雨警告,或預計未來兩小時內將發出有關警告,下午一時後的面試則會取消。本署會另行通知更改的面試日期。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以親身或郵寄方式遞交的申請書須送達查詢地址,信封面須註明「申請司機職位」,而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視為申請日期。為避免郵件過期或未能成功派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以傳真、電郵方式提交的申請書,將不獲處理。申請人須於申請表格內詳列已取得的學歷及相關工作經驗,連同有效的香港駕駛執照副本、學歷證明文件副本及工作證明文件副本送達查詢地址。如申請人未能提供所需文件、資料不齊全或不清楚、逾期或重覆遞交,並未妥為簽署、或非使用指定的申請表格,其申請概不受理。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體能測試及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二至四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體能測試及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如遇到申請人數眾多或其他特殊情況以致需較長時間處理申請,申請人或會較遲接獲通知。
查詢
職位編號: 41523
地址: 香港中環康樂廣場2號香港郵政總部4樓招聘組
電話: 29212448
截止申請日期 2019-03-26 18:00
刊登日期: 2019-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