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管理資訊科技項目,包括系統分析、設計、提升、運作、生產支援及維修保養;
(2) 制訂資訊科技項目的預算,以及推展項目所需的技術及其他資源;
(3) 領導資訊科技項目專責小組,根據項目的既定時間表取得預期成果;
(4) 統籌與資訊科技項目有關的工作,就系統的提升及支援事宜制訂用戶要求;
(5) 與內部用戶保持良好溝通,以了解用戶需要,並評估各有關的業務解決方案;
(6) 確保項目在質量、預算、交付時間表和用戶要求方面均符合內部用戶和客戶的期望;
(7) 監察外判承辦商提供所需服務的表現;
(8) 就解決資訊科技項目的技術事宜,提供專業意見及支援;以及
(9) 監察及控制資訊科技項目的預算。
聘用條款
(1) 合約為期兩年;
(2) 月薪$60,320;
(3) 按表現發放的獎金,每六個月發放一次,款額最高約為一個月的薪金;
(4) 年假14日;以及
(5) 約滿酬金加上香港郵政強積金供款的金額相等於合約期內所得底薪總額的15%。
附註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受聘時必須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政府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致力消除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與否、性別、婚姻狀況、懷孕與否、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非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取錄,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受聘。獲聘者並非公務員,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的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者作進一步處理。在這情況下,只有通過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及╱或遴選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的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把修業成績和證書的副本郵寄至上述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人須於2019年6月17日或之前,把填妥的申請表格(GF340(Rev.3/2013))連同履歷表和過往及現時任職工作的詳細職責說明,郵寄或送達中環康樂廣場2號香港郵政總部4樓招聘組。申請表格可於民政事務總署轄下各區民政事務處或勞工處各就業中心索取,亦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人如未填妥申請表格,或未有夾附履歷表及所需證明文件,其申請將不獲考慮。
獲取錄的申請人預計於2019年8月至9月期間上任。如在截止申請日期起計八個星期內未獲邀參加面試,即當作落選論。
查詢
職位編號: 41849
地址: 中環康樂廣場2號香港郵政總部4樓招聘組
電話: 29212975
截止申請日期 2019-06-17 18:00
刊登日期: 2019-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