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活動統籌員(區議會)

民政事務總署

截止申請日期: 2020-01-30 18:00
月薪$16,475
 

過往薪酬歷史

過往相關職位空缺
1. 活動統籌員(元朗區) 月薪$15,650 2019-07
2. 活動統籌員(區議會) 月薪$15,650 2019-06
3. 活動統籌員(區議會) 月薪$15,650 2019-04
4. 活動統籌員(區議會) 月薪$15,650 2019-03
5. 活動統籌員(區議會) 月薪$15,650 2019-02

入職條件

(a) (i)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3級或同等或以上成績 (註2),或具同等學歷;或
(ii) 在香港高級程度會考兩科高級程度科目考獲E級或以上成績及在香港中學會考另外三科考獲第3級/ C級或以上成績 (註2),或具同等學歷;及
(b)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 (註3) 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

申請人如具備以下能力及經驗可獲優先考慮:
1) 具備良好中英文寫作技巧,能操流利粵語和英語;
2) 熟悉電腦軟件操作包括MS Word、Excel、PowerPoint及中文輸入法;及
3) 具公關、聯絡或行政工作經驗。
備註:
(1)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並表現優異」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C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3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2)有關科目可包括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
(3)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 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
 

職責

(i) 為區議會的日常運作提供行政支援,包括檔案管理、處理查詢及協助籌辦活動等;
(ii) 為區議會及轄下委員會/工作小組提供後勤支援及協助安排會議;
(iii) 協助處理社區參與活動的有關申請;
(iv) 協助處理及跟進採購事宜;
(v) 協助管理南區區議會屬下的網頁,包括更新內容及處理網站維護工作等;及
(vi) 執行其他指派的職務。

聘用條款

(a)\t應徵者如獲錄用,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合約期不多於12個月;\r\n(b)\t續約與否須視乎工作表現及工作需要而定;\r\n(c)\t受聘人或需於戶外及正常上班時間以外工作,包括星期日及公眾假期。\r\n

薪酬及福利

月薪16,475元
按照《僱傭條例》的規定,視乎情況給予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年假、產假和疾病津貼

附註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申請人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的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申請人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申請人,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中選的申請人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www.csb.gov.hk 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述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a) 申請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各就業中心索取,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b) 申請表格填妥後,須連同詳細履歷表及學歷證書、相關語文成績、專業資格證明(如有)及推薦書的副本(如有),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郵寄或親身送交下述地址。如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申請日期以郵戳日期為準。如親身遞交,請於截止申請日當天下午六時前送達下述地址。請在信封面註明\"申請活動統籌員(區議會)職位\"。逾時遞交、資料不全或沒有夾附相關證明文件的申請將不獲考慮。
(c) 申請人如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兩個月內未獲邀參加面試,可視作落選。

查詢

職位編號: 42657
地址: 香港仔海傍道3號逸港居一樓南區民政事務處
電話: 2814 5756
截止申請日期 2020-01-30 18:00
刊登日期: 2020-01-17

申請摘要

活動統籌員(區議會)
民政事務總署
月薪16,475元
電話: 2814 5756
截止申請日期: 2020-01-30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