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藥劑師主要職責為 -
(a) 支援防控2019冠狀病毒病相關的職務,包括監督檢疫中心內藥房的運作、就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的事宜提供專業支援等;
(b) 聯繫醫管局藥房和相應隔離中心的醫療站,就被隔離人士的藥物補給及其他與藥物有關的事宜作出安排;
(c) 執行與藥物有關的巡查、發牌、調查、藥劑製品及中成藥註冊及其他相關職務;
(d) 執行藥物監察、藥物採購及相關職務;
(e) 主管配藥處╱藥劑組的工作;以及
(f) 協助高級藥劑師執行行政職務。
(備註:可能須
(1)輪班當值及不定時工作,以提供24小時服務,及於星期六、星期日和公眾假期工作;
(2)在邊境管制站及檢疫中心等地點執行職務;以及
(3)在緊急事故時執行職務。)
聘用條款
成功的申請人將按為期不多於一年之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續約與否視乎屆時本部門的服務需要及受聘人的工作表現而定。
薪酬及福利
每月53,500元
受聘人可享有14天有薪年假及其他《僱傭條例》(香港法例第57章)規定而又適用的福利,例如休息日、公眾假期(或代替假日)、產假/侍產假及疾病津貼。
附註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申請人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申請人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申請人,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申請人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www.csb.gov.hk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上述聯絡地址。
(h) 在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手續
申請人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申請表格[G.F. 340(3/2013修訂版)],亦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表格或作網上申請。
註冊藥劑師職位的申請日期為2021年4月1日(星期四)至2021年4月19日(星期一)。申請人須於申請表格內詳列與入職條件相關的學歷及工作經驗,以及根據《香港法例》(第138章)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註冊的編號。以親身或郵寄方式遞交的申請書須送達上述聯絡地址,信封面須註明「申請衞生署註冊藥劑師職位」。為避免郵件過期或未能成功派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署,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 作網上申請。以傳真、電郵方式提交的申請書,將不獲處理。
申請人須連同填妥的申請書提交修業成績表/文憑/證書/其他証明文件副本。
在網上遞交申請的人士,須在2021年4月26日(星期一)或之前把所需的証明文件副本郵寄至所列聯絡地址,並在信封面註明「申請衞生署註冊藥劑師職位」及在各證明文件副本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請勿提交成績單/證書或工作證明的正本。
如申請人未能提供所需文件,其申請概不受理。申請人請盡量於申請書內提供一個電郵地址。如獲選參加招聘考試/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十個星期內接到通知(以電郵或郵寄方式)。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查詢
職位編號: 44169
地址: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8樓1807室衞生署聘任組。
電話: 2961 8588
截止申請日期 2021-04-19 23:59
刊登日期: 2021-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