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會見傳媒談話全文(一)

日期: 2023-12-18 18:08
  ​以下是民政及青年事務局(民青局)局長麥美娟今日(十二月十八日)於第七屆候任區議員地區治理培訓班(上午場次)後會見傳媒的談話內容: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大家好,我們剛進行了第一場為新一屆香港及九龍區候任區議員熟習職責而舉辦的「地區治理培訓班」(培訓班)。我們非常重視今日的培訓班,故剛才政務司司長(司長)亦親身出席,跟候任區議員講述特區政府對新一屆區議會的期望,並介紹完善地區治理的背景、理念和如何令地區工作受惠於每一位市民。
 
  在司長致辭後,我於培訓班上講述地區治理工作上期望區議會能回復到《基本法》第97條的初心定位,成為政府在地區治理方面的助手,一起為政府收集和了解市民的民意,掌握民情民意,讓我們在施政時,能更好回應市民的訴求。我們亦介紹了一些簡單內容, 包括《區議員履職監察制度指引》和《區議會常規》。
 
  我亦借第一次與候任區議員會面,分享了一些過往我在地區工作的經驗。總的來説,我們希望透過今日的培訓班,可令新一屆區議員盡快投入區議會的工作,令每一位市民受惠。
 
  我現介紹幾位候任區議員,大家可以向他們提問。柯創盛是原來觀塘區的區議會主席,他是次從地區直選再次當選為觀塘區候任區議員。黃雨程是南區地區委員會界別當選的議員,她亦是在全港地區委員會界別中最年輕的當選候任區議員,我就不透露她的年紀,讓她自己及後決定再說。胡詩韻是深水埗從直選當選的候任區議員,她是一位獨立人士,憑着她的地區工作經驗贏出是次區議會選舉。利哲宏是少數族裔的候任區議員,他本來是一位中學副校長,我希望他的加入可以令九龍城區議會有少數族裔的代表,能更好地跟當區的居民一起合作。
 
記者:局長,履職監察機制指引方面,暫時局方還未正式公布。剛才你都提到在會上有向候任區議員介紹,可否具體說說指引內容大概是甚麼?區議會會議常規是怎樣?可否說一說?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區議會履職監察機制指引是根據《區議會條例》所說,即民青局局長有權訂立指引,並且發布。所以我們稍後會發布這個履職監察機制指引,裏面會有負面行為清單,其實正如我之前在立法會介紹時提及,包括不能擾亂會議秩序、按利益申報機制申報利益等。這個負面行為清單跟我們在立法會介紹時提及的差不多。
 
  而在今次訂立指引確保區議員盡責履職時,我們都訂下一些目標,包括每年要按時出席會議,出席率不低於百分之八十、開設辦事處、每年須向區議會主席提交工作報告,大概交代每年出席多少活動、進行過甚麼諮詢工作;以及參與區議會「會見市民計劃」,亦要在地區建立與市民的恆常溝通機制。其實整個履職監察機制的目標和原則,就是希望每一個區議員當選上任後,都會緊密與居民接觸,協助居民解決他們的問題、困難和反映意見。
 
記者:之前都有一些意見擔心民政專員在這個監察機制下權力會太大,剛才在會上有沒有區議員反映類似意見?當局如何平衡?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剛才我們介紹時,各個區議員其實都非常明白日後上任後,尤其是在第七屆區議會,大家對區議會的區議員有一個很大的期望,所以大家都非常了解要如何做好地區工作。有同事提到,區議會主席是由地區專員擔任,其實是更好地發揮協同、統籌的角色。我們相信日後區議會主席由專員擔任,不論是區議會、關愛隊,還是地區幾個委員會,協同效果會更好。在履職監察機制下,若你看看《區議會條例》,履職監察機制的權力是在(民青局)局長身上,包括制訂指引、委任監察委員會,以及決定是否接受委員會(調查)結果。履職監察機制的設計,正如我所說,我們要確保每一個區議員都是盡責履職,在上任之後和市民保持緊密聯繫,充分掌握地區脈搏和民情民意。
 
記者:我想問問如果有一些區議員履行不了履職監察指引,局方會如何處理?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其實這個在《區議會條例》有清楚說明。當有區議員被指未能完成或履行履職監察機制,或做了一些行為觸及要成立監察委員會的話,就會由當區區議會過半數的成員贊成或由當區三個區議員聯署經區議會主席交予民青局局長去要求成立一個監察委員會。監察委員會的組成會有五個成員:一個是非區議員的人選,另外四個是非當區區議員。他們會進行調查,確保這個被要求調查的區議員是否真的違反履職監察機制或做了甚麼行為應該受到一些懲罰。監察委員會按着調查結果向民青局局長提議懲罰:包括口頭警告、罰款、停職、停止辦事處營運或終止約滿酬金等等。這個在條例裏已經說明會由監察委員會按着調查結果向民青局局長建議。當民青局局長收到建議之後,會確認是否按有關建議進行有關的懲處。如果該區議員有不滿或覺得需要申訴,可以向政務司司長提出申訴。條例裏已經將有關機制的實行,包括何時啓動調查或如何懲處或上訴機制,條例裏面已經說明清楚了。
 
記者:在今次的選舉,全部都是愛國者,你估計有機會違反指引的成數大不大?你估計是否會有議員被懲處?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現在他們都未上任,我們就別想着他們未上任但先「犯校規」。我反而對這400多位區議員充滿期望,希望他們透過不同培訓,每一位都了解自己是任重道遠,會和區議會主席、民政處、民青局和整個政府,一起協助政府做好地區治理的工作,增加市民的幸福感和獲得感。我對他們非常有信心。
 
記者:區議員今日的學習態度如何?有沒有人無故缺席或遲到早退?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我非常高興,每位出席的區議員都非常投入。我的座位位置較高,能看見有沒有人打瞌睡。在我講解的過程中,我看不到有人打瞌睡,即是大家都是十分聚精會神參與培訓。我們有投影片去介紹,他們很多都立即用手機拍下投影片的內容。尤其是當我們講到一些區議會的職能,我介紹《區議會條例》(第547章)第4A條有關區議會的九個職能,大家都很踴躍,因為我們都很清楚,我有特別介紹,今次進行《區議會條例》修訂時,我們將區議會的職能由原來的兩項增加至九項,次序亦由排第61條提(前)到去第4A條,即是我們十分強調區議會能否發揮好他們的職能,令他們能成為特區政府地區治理的好幫手、好夥伴,令到我們可以掌握到民情民意,這是我們非常重視的。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多謝大家,在下午有另一場給新界區議會的培訓。我們是一個團隊,我相信日後這些交流和分享會將會不停的去舉辦,令到整體470個區議員、民政專員、民政處和民青局變成一個龐大的地區治理團隊,一起為市民服務得更好,令每一個市民都有幸福感和獲得感。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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