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就行政管理委員會的決定和立法會綜合大樓附近的交通安排的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日期: 2016-05-16 19:20
下稿代立法會秘書處發出:

  以下是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曾鈺成今日(五月十六日)就行政管理委員會的決定和立法會綜合大樓附近的交通安排,於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見傳媒的發言全文:

  各位,今早的行政管理委員會討論了一兩件事,想跟大家交代。首先行政管理委員會討論了秘書處提交有關因應過去幾年遷到這座大樓之後的實踐,對於《新聞界代表在立法會綜合大樓的採訪指引及安排》這一份文件,做了一些修改的建議,以追上現在傳媒在大樓工作的需要。秘書處參考了其他的議會的相應安排,也聽取了不同傳媒機構的一些意見。

  簡單來說,在發出傳媒(代表)的採訪(通行)證方面,我們準備以後不去區分媒體的性質,不論是印刷傳媒、電子(傳媒),抑或網媒,只需是合法的註冊團體、主要從事新聞報道的業務,同時是要前來立法會綜合大樓採訪立法會的新聞,亦都(要)有原創的報道。即是有關立法會的新聞報道,不只是引述其他人的採訪,而是他們的確要來到採訪,是有原創的報道。只要符合這些條件,(秘書處)就會向他們在大樓內的工作人員發出通行證。如果他們要經常到大樓,秘書處就會發出現屆通行證,即是所謂「長證」。即是經常前來,並定期刊登立法會的新聞(的傳媒代表),就會發出所謂「長證」給他們,是整屆都適用的一個通行證。如只要在個別的情況下前來,他們可以申請一個(有效期為)一日的臨時(通行)證。(這個安排)避免了過去有一些爭拗,(例如)哪一些才算是傳媒代表;網媒和文字傳媒有沒有分別等等。這個是有關新聞界代表在立法會綜合大樓活動的安排。稍後,秘書處會具體再跟傳媒機構交代。這個安排是準備在下一屆,即第六屆立法會開始時才會實施。

  另外,今早亦討論了希望加強秘書處研究部對於議員要進行研究的一些支援。事緣是立法會議員酬金及工作開支償還款額小組委員會其實在過去一段相當長的時間,都提出了這樣的要求,認為政府應該給予議員更多資源,提高工作開支償還款額,讓議員能夠聘請研究人員、職員進行政策研究。這是我們小組委員會的建議。但在獨立委員會,即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及政治委任制度官員薪津獨立委員會討論過這個問題,獨立委員會的意見是主張應該由立法會秘書處向議員提供基本的研究支援。如果要增加資源的話,就應該由秘書處去做。他們認為這樣較提高個別議員的開支償還款額更具成本效益。

  鑑於有這個意見,所以秘書處便提出建議,今早行政管理委員會討論後亦同意,由下一屆開始,即第六屆立法會開始,秘書處就會增加對議員在研究方面的支援工作,在十月份開始的半年時間,在每個月內,秘書處會用現有資源、按議員要求的題目去進行研究。我們希望日後可以取得額外資源,增加秘書處研究(部門)的人手,可以使到計劃更加完整和能夠長期延續下去。但我們會在(今年)十月份至明年四月份這段時間,先進行一個試驗計劃,這也是今早行政管理委員會通過了的(事項)。

  最後,我也想通過大家,向(立法會)議員、在大樓內工作的人士,以及需要前來大樓的公眾人士,作一個提醒。因為張德江委員長明天會來香港訪問,一共三天。秘書處從政府當局了解到,由明天至星期四,在(大樓)這裏附近,即是會展、君悅酒店附近,也會影響到大樓附近的交通,可能會有特別安排。所以我們想提醒(立法會)議員、秘書處職員和在這兩三天要前來大樓工作的人士,要預留充分的交通時間,因為屆時道路可能未必如平時一般暢通。我主要想和大家交代這幾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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