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會見傳媒談話內容

Date: 2026-02-23 20:50
  以下是民政及青年事務局(民青局)局長麥美娟今日(二月二十三日)出席民青局丙午年新春酒會後會見傳媒的談話內容:

民青局局長:大家好,今日是民青局一年一度的春節聯歡,我們邀請了在過去一年和民青局一起努力、在地區工作的朋友。今日有3 500位嘉賓朋友出席,他們來自各個委員會,包括青年發展委員會、婦女事務委員會、家庭議會、公民教育委員會等諮詢組織的成員,還有民青局龐大的年青人隊伍、「連青人網絡」的成員,也有十八區區議員、關愛隊和地區「三會」成員,還有一些不同地區組織的代表。今日是一個機會讓我們在新春的時候,大家一起和市民朋友拜年,正如我剛才致辭時提到,在未來一年,民青局和地區治理的大團隊會一起秉承「民政幫到你」的精神,竭誠做好地區服務。剛才提及,今日出席有3 500位嘉賓,大家都是我們在地區的堅實夥伴,不論是平時的地區服務,又或是在緊急時候的地區動員,大家都是很支持我們的工作。

記者:局長你好,想問有關「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方面,有沒有計算過扣除政府收購業權的28億元後,還剩下多少?對於選擇「樓換樓」的居民,可以在入伙前繼續獲發租金津貼,有沒有計算過最多要發放多少津貼?基金是否足夠?如果不足夠,會否投入公帑?

民青局局長:「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截至今日,來自民間社會各界的捐款已達44億元,加上政府的三億元啓動基金,現時總共有47億元,當中有十多億元已於早前透過十多項措施派發捐款,另外亦為受影響的宏福苑居民提供租金補助,這個款項已經預留至二○二七年。

  另外,正如財政司副司長接受傳媒提問時提及,如果有一些宏福苑居民選擇政府的方案如「樓換樓」,須在八月三十一日前決定,之後我們會按他們的需要,將支援宏福苑居民的租金補助適當地延長。屆時亦須符合一些條件,以確保善款用得其所,因此,有關居民應先接受政府的方案,再等候「樓換樓」、居屋入伙等安排。就此,我們會預留足夠資源,並希望在整個資源運用上確保用得其所,亦可以幫助到受影響的宏福苑居民。

記者:你好,想問問目前宏志閣的維修工作進展是怎樣?局長,你早前說需要三至四個月才可以上樓,有沒有說困難在哪?即是維修方面,又或者屋苑的公契、地契修訂有甚麼困難?想了解一下維修費用最後是否由業主承擔?還有,想了解一下合安作為宏福苑法團的管理人,有否說何時才會召開業主大會?謝謝。

民青局局長︰如果要讓宏志閣居民回去居住,因為是要居住,我們便要符合法例上作為大廈管理要求我們要盡的責任,包括要購買公眾責任保險,內裏的公共設施要得到適當的維修和保養。所以,現在我們要解決、急切面對三方面問題。就宏志閣的居民,如果他們要回去居住,我們要解決的第一個問題就是火警後一些公共設施的情況。稍後,合安會聯同相關政府部門的代表,到現時封鎖了的現場看看那些公共設施的情況。大家知道一座大廈、一個屋苑,其實它們有水、電,還有宏福苑是用中央石油氣,各樣喉管是在地底,可能是經過七座樓宇,我們需要相關部門給予相關的圖,看看這些公共設施有否受到影響,做了檢查,如果有影響,就要做好維修,如果要讓居民回去居住,這些公共設施如水、電,還有中央燃氣供應,都一定要確保是安全,以及得到妥善的維修才做到。所以第一步,是合安要跟相關的部門代表到現場,檢視這些公共設施現時的情況有沒有需要做維修。

  第二方面是關於宏福苑的消防設備,以及大廈有些窗早前拆了下來,一些門之前因為火警的救援工作拆了,我們要裝回這些設備。大廈的消防設備現時也是失效的,我們需要做維修。若果居民要回到大廈居住需要重啓電梯,大家都知道,如果要啓動電梯,是需要有合資格的電梯維修商去維修和保養這部電梯。而現時宏福苑原來的消防裝備合約和原來的電梯保養合約、保安服務合約其實已經完結,在去年剛剛期滿。如果要讓居民回去居住,就要重新找營辦商做設施的維護和保養方面的合約。

  第三方面,也是最複雜的問題,就是有關契約。現時宏福苑的大廈公契涵蓋了宏福苑八座樓,如果日後只剩下宏志閣一座樓,我們要處理大廈公契的問題,首先是剛才我說的所有維修保養費用的承擔,因為現時也看不到可以透過其餘一至七座大樓可按原來的公契來承擔這個費用,即是說宏志閣居民需要承擔他們日常的維修保養費用。但現時大廈公契沒有涵蓋這方面,即處理一座樓的費用。另外是牽涉日後一至七座大樓被收購後,宏志閣作為獨立的一座,也可能需要一份獨立的地契。即是說喉管等公共設施的契約,原本一個屋苑有一份地契是包括了一個很大的範圍,包括了其餘七座樓,剛才說的水、電、燃氣喉管是由屋苑的範圍進入私家喉,如果只剩下一座,然後有新的地契,那就是說這些喉管,公家喉、私家喉需要重新設計,甚至可能需要重新鋪設。

  ​另外,如果一座樓,當它獨立成為一個屋苑的話,它就要有自己的公契。大家都知道香港大廈的公契,是要該座物業所有業主同意簽名,所以屆時會怎樣?這是個很複雜的法律問題。正如我剛才說,香港從來未有先例處理,律政司的同事和一些法律專業的朋友,正在協助我們研究這方面的問題。我們不會低估這個挑戰,我甚至可以坦白說,這是一個很複雜的問題。我們的團隊和律政司同事都在研究可以如何處理,不過這需要很多時間。所以我以上所說的三方面工作,保守估計最快也需三、四個月後,居民才可以回去居住。還有我們要確保購買公眾責任保險,包括電梯的保養、消防裝備的保養,還要有承辦商願意受保或提供服務和做保養,我們認為這是很具挑戰。無論如何,民政總署(民政事務總署)的同事一定會協助合安作為委任管理人處理這個複雜的問題。

  在這個過程,如果有居民就政府提出的長遠住屋安排有意見,如果合安收到這些意見,亦會轉介給政府的特別解說專隊,特別為業主提供相關的資訊和協助轉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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