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遣送18名免遣返聲請不獲確立人士回原居地

Date: 2026-03-20 17:50
    入境事務處(入境處)由三月十八日至今日(三月二十日)執行遣送行動,先後將18名曾在香港提出免遣返聲請但不獲確立的逾期逗留人士遣返原居地。該批人士均為前外籍家庭傭工,部分曾因干犯刑事罪行被判監及服刑至刑滿出獄。
 
    入境處非常關注免遣返聲請機制被濫用的問題,並注意到不少聲請人為前外籍家庭傭工。入境處一直並會繼續積極與相關駐港總領事館合作,加強對新來港外傭的宣傳和教育,讓他們明白不應濫用免遣返聲請機制。
 
    根據自二○二二年十二月七日起生效的更新遣送政策,入境處一般可在聲請人的司法覆核個案被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拒絕後,執行相關遣送行動,從而提高遣送聲請不獲確立者的效率及加大遣送力度。
 
    入境處會繼續致力研究不同可行方案以加快遣返免遣返聲請不獲確立者,及與相關單位積極協調以優化遣返路線及行動流程,並積極與聲請人主要來源國的政府、航空公司及其他政府部門保持密切聯繫,採取一切合適措施將免遣返聲請不獲確立人士盡快遣離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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