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處更新航班乘客攜帶及於飛行期間使用鋰電池外置充電器規定並即時實施

Date: 2026-03-28 23:15
  因應國際民用航空組織發布有關航班乘客攜帶及於飛行期間使用鋰電池外置充電器的最新規定,民航處於今日(三月二十八日)向在香港國際機場運作的航空公司發出通告,更新對所有由香港國際機場離港的乘客的相關要求及規管,新規定已即時正式實施,以進一步提升航空安全。

  根據最新要求,每名民航乘客最多只能攜帶兩個外置充電器上機,而且不得在飛行途中為外置充電器充電。

  民航處已就有關要求與航空公司及相關持份者協調,以確保措施得以有效執行。民航處建議市民如有疑問,在乘搭航班前可向相關航空公司確定有關的最新規定。

  民航處會繼續與相關單位保持緊密聯繫,積極跟進上述新規定的實施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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