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八題:規管非應邀促銷電話

Date: 2026-06-24 15:16
  以下是今日(六月二十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蘇紹聰議員的提問和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丘應樺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一間非應邀來電回報網站的用戶於二○二五年回報促銷電話達46.6萬宗,較二○二三年的24.1萬宗增加近22萬宗,當中財務借貸及銀行投資促銷電話兩年間增近16萬宗,地產推銷和體檢促銷電話則分別增加一倍和十倍。近期更出現由內地供應商開發的人工智能生成廣東話對白促銷電話,聲稱每日可發出多達一萬個電話。有意見認為,政府多年來傾向推動行業實施自我規管,惟數據反映非應邀促銷電話數字持續攀升,反映業界自我規管的成效不彰。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政府目前有何客觀指標評估行業自我規管的成效;在不影響正常商業活動下,政府會否考慮推出措施,降低非應邀促銷來電的增長趨勢;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現行《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第593章)規管傳真訊息、短訊和預錄電話訊息,不涵蓋人工智能自行生成對白的促銷電話,鑑於利用人工智能促銷的成本較低,政府會否考慮研究規管該類促銷電話,以免數量失控;及
 
(三)有意見認為,商業機構之間收集和轉讓市民的個人資料作業務或促銷用途是令促銷電話增加的主要原因,雖然《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486章)規定使用個人資料作直接促銷前須告知當事人並取得其明確同意,但據悉部分服務供應商以「綑綁式」方法取得客戶同意(例如向客戶收集個人資料的表格設計令客戶無法拒絕其個人資料用於與所尋求服務無關的直接促銷用途,違背了授權原意),政府會否加強規管相關的轉讓資料行為;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電訊服務與市民生活息息相關,亦是企業接觸市民的其中一個重要渠道。政府理解公眾對非應邀來電(即一般稱為營銷電話)及詐騙電話的關注,鑑於營銷電話與詐騙電話的性質不同,政府針對兩者推出不同的措施,以積極回應市民的關注。就營銷電話而言,儘管不同行業宣傳其服務及產品的形式推陳出新,政府明白現時仍有一些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會透過語音進行電話促銷及服務跟進等。因此,營銷電話對企業運作而言有實際及合理的需要。現時世界各地按當地實際情況對營銷電話有不同的處理方法,包括完全不作限制、透過行業自我規管和透過立法規管等。根據其他地區的經驗,以立法規管方式處理營銷電話在具體操作和執法上(包括如何區分非法營銷電話、進行取證、跨境執法及檢控等)存在一定挑戰。在平衡企業商業運作的實際需要及減輕營銷電話對公眾滋擾的大前提下,以及考慮到現時經濟環境下企業處於轉型時期,政府認為管理營銷電話較務實的做法,是促進各行業自我規管,同時配合其他業界協作及規管措施。就蘇紹聰議員的提問,經諮詢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和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通訊辦)後,現回覆如下:
 
(一)及(二)為減輕營銷電話對公眾的滋擾,政府已採取一系列的措施,包括:

(i)通訊辦透過營銷電話行業規管計劃,主動邀請相關行業協作,實施行業自我規管,包括要求電話促銷者按接聽者的要求提供其姓名及聯絡電話,以及限制在指定時間內致電同一電話號碼的次數等。現時已有七個行業(包括金融、保險、電訊、電話中心、美容、地產代理及放債人行業)的12個行業機構參與。自二○一一年相關行業機構發出行業適用的實務守則起,政府接獲涉及營銷電話的整體查詢及投訴數字顯著下降,由二○一二年的約2 000宗持續下降至二○二五年的約270宗,反映措施有一定的成效。政府會繼續與相關持份者及不同行業保持溝通,以進一步擴大及促成更多行業參與自我規管的安排;

(ii)通訊辦已要求各電訊服務供應商(電訊商)提供來電管理服務或過濾應用程式的服務供用戶使用。用戶可自訂或選擇流動服務供應商預設的來電「黑名單」及/或「白名單」,對所有來電包括匿名來電進行過濾,以減少可疑來電和電話滋擾。現時四家主要電訊商均已按要求提供以上服務,部分更為其所有或部分客戶(如60歲或以上的客戶)免費提供來電過濾增值服務。通訊辦一直透過不同宣傳教育活動鼓勵市民使用來電管理服務及過濾應用程式,並在各公眾教育宣傳活動中協助有需要的市民下載及使用相關過濾應用程式。通訊辦自二○二三年一月至二○二六年五月共舉行了366場公眾教育及宣傳活動,包括52場巡迴及小型展覽、126場社區及學校講座、70場學校巡迴劇表演、56場路演活動、36場宣傳車活動及26次其他形式的宣傳,向各區居民及學生宣傳有關信息;及

(iii)現時非應邀來電訊息已受《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第593章)(《條例》)監管,市民亦可按自己的意願選擇是否拒絕接收商業電子訊息(包括傳真、電郵、短訊、電話預錄訊息等)。人工智能營銷電話,不論有關電話預錄訊息是以真人聲音或人工智能生成聲音錄製,均受《條例》所規管,除非有關電話涉及人對人的互動通訊,否則仍受《條例》監管。換言之,若致電方全程只透過人工智能進行電話通話,當中不涉及人對人互動通訊,即全人工智能電話語音訊息,須受《條例》監管。此外,鑑於由內地打出的人工智能營銷電話日漸普遍,通訊辦已於今年三月與內地相關部門溝通,反映相關事宜,向內地企業解釋《條例》的要求,加強兩地合作應對非應邀電子訊息的協作。現時涉及人工智能元素營銷電話於《條例》報告中只屬極小數。根據紀錄,通訊辦二○二五年共接獲的831宗懷疑違反《條例》的舉報,當中只有10宗個案的舉報人懷疑有關發送人在電話語音訊息中使用人工智能技術。雖然如此,通訊辦會繼續密切監察人工智能的發展及檢視《條例》的實施成效,確保《條例》能與時並進。

  另外,現時通訊辦已從電訊服務的角度實施一系列措施,以協助警方從源頭打擊電話詐騙。其中,根據通訊事務管理局制定的業務守則,電訊商須監察其網路和系統打出的電話和發出的短訊。一旦發現某本地電話號碼打出電話或發出短訊的模式有可疑(例如於短時間內打出大量電話/發出大量短訊),無論是否由人工智能系統發出,電訊商須暫停相關電話號碼的電訊服務。截至二○二六年五月底,超過159萬個本地電話號碼的電訊服務因此而被暫停。政府會繼續密切留意市場發展,以確保現時的監管機制能回應社會的需要。

(三)對於議員就有商業機構以「綑綁式」方法取得客戶同意把個人資料作業務或促銷用途的關注,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發布的《直接促銷指引》已提醒資料使用者不應將有關表格設計成不能讓客戶拒絕把其個人資料用於直接促銷用途(如所謂的「綑綁式同意」),而應將客戶同意購買服務的條款及細則的部分,與客戶同意其個人資料被用於直接促銷的部分區分開來。

  就電訊服務而言,通訊辦沒有收到有關電訊商在其服務合約中作「綑綁式同意」的投訴。如市民就相關事宜有任何意見,通訊辦會積極與電訊商作出跟進。
Information Services Department Refer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