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六題:減少證券市場的細價股數目

Date: 2026-06-24 13:30
  以下是今日(六月二十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嚴剛議員的提問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的答覆:

問題:

  有財經業界人士指出,現時本港股市中有超過一半以上的股票屬「細價股」(即股價低於一元),其中有200多隻的股價低於一毫子(俗稱「仙股」),有關比例遠高於其他證券市場。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下稱「港交所」)有否檢討本港細價股比例高於其他證券市場的成因並制訂應對措施,尤其針對GEM(前稱「創業板」)細價股比例過高情況進行改革;

(二)據悉不少細價股資本運作頻繁、股價經常暴漲暴跌,甚至長年缺乏成交而成為「殭屍股」,令散戶投資者蒙受損失,政府是否知悉,港交所有否就此制訂更嚴格的罰則或除牌機制,以促進股市健康發展;及

(三)據報目前有大量公司輪候在港上市,政府是否知悉,港交所會否檢討並優化有關反收購行動的規則,在有效監管殼股活動的前提下,鼓勵海內外企業通過併購重組細價股公司及注入優質資產,以非投機的借殼方式上市融資,從而減少市場上細價股的數目?

答覆:

主席:

  政府一直推動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和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港交所)透過優化上市制度及監管機制提升市場效率和深度,同時確保投資者利益得到充分保障,促進市場的長遠健康發展。

  就問題的三個部分,經諮詢證監會和港交所後,現回覆如下:

(一)香港作為一個開放且國際化的市場,股票價格和市值、流動性和市場板塊的分布主要由市場供求、公司基本面以及投資者的風險偏好等不同因素驅動。股票價格的高低可能與其發行股數、歷史資本運作及企業規模有關。股票的流動性亦受宏觀經濟情況、行業前景及市場投資氣氛等外在因素影響。

  為進一步協助具備增長潛力的中小企業集資發展,經諮詢市場後,港交所於二○二四年落實GEM上市改革,包括為大量從事研發活動的高增長企業推出新的上市路徑、推出新的「簡化轉板機制」等,從源頭提升上市公司的質素並帶動市場氣氛。在各項優化措施的帶動下,香港市場不同市值層級的公司的流動性呈現更廣泛分布的趨勢。整體市場流動性在二○二一年至二○二六年五月期間增長了百分之六十五。當中,市值排名位列第21至100位及100位以後的公司流動性分別上升百分之九十二及百分之六十一,令相關企業在整體市場成交額中的佔比由約百分之六十一提升至約百分之六十八。相關分布亦與其他亞太主要交易所包括日本、韓國及台灣相近。

  證監會和港交所會持續評估整體市場結構,探索進一步完善上市和交易機制。透過提供更具效率的市場環境,我們期望讓企業能更有效地參與市場,擴大投資者基礎,推動整體市場的流動性表現,更好服務企業及投資者的需要。

(二)政府與監管機構絕不容許任何涉嫌市場操縱或侵害小股東權益的行為。我們留意到細價股及流動性較低股份在網上平台及社交媒體資訊傳播迅速下,令市場操縱活動更容易出現。就此,證監會一直採取多管齊下的策略,全方位打擊包括「拉高出貨」在內的市場操縱活動。

  在監察方面,證監會和港交所透過持續的日常市場監察及實時數據分析,監察股票價格及成交異動,及早識別可疑的操縱活動。證監會會就股權過於集中或其他異常情況發出「股權高度集中」公布,提醒投資者注意相關風險。港交所的《上市規則》亦設有相關要求防止發行人透過欠缺充分商業理據的集資活動攤薄股東的持股和設有保障股東權益的措施,以防止其進行殼股活動。

  在執法方面,證監會會視乎個案性質,採取適當的刑事、民事及監管行動。近年已有市場操縱案件被判處實質監禁刑期,充分反映法庭對該類行為的嚴厲阻嚇立場。證監會會繼續與警方及其他執法機構保持緊密合作,加強情報交流及聯合打擊相關市場操縱活動。

  港交所亦設有除牌機制,以處理長期停牌的上市發行人。港交所一般會在發行人停牌三個月內提供復牌指引,鼓勵已停牌的發行人迅速採取行動爭取復牌,解決其證券暫停買賣所涉及的根本問題,維護市場的健康發展。如上市發行人未能於補救期內糾正導致停牌的根本問題,港交所會透過現行的除牌機制將其證券除牌。

(三)港交所現行有關反收購交易的監管機制旨在提升對殼股活動的監管,提升香港市場的質素及穩健持續發展。有關規則的核心目的包括打擊不良殼股活動,回應市場人士擔心市場出現沒有實質營運或業務的上市公司,帶來投機炒賣活動及增加市場被操控的風險;並防止不合資格的業務透過借殼上市的方式規避新股審批流程進入市場。相關安排旨在維持整體上市公司質素及市場公平有序,而非限制上市發行人正當的業務拓展或多元化發展。

  事實上,經優化的反收購行動規則為真正具有商業理據、能促進公司轉型的正當併購提供一條清晰和透明的合規路徑。港交所透過適用於發行人控制權變動的明確測試和原則為本測試,判斷交易是否構成反收購。若有關交易被評定為反收購,將被視作新上市申請並須符合跟一般新股上市相同的資格,包括財務測試、保薦人盡職調查等,以確保收購目標適合上市,為投資者提供適當的保障。

  政府會繼續推動監管機構及港交所持續優化上市制度,為海內外優質企業提供包括傳統首次公開招股、特殊目的收購公司等多元且便捷的上市融資選擇,鞏固香港作為環球集資中心的競爭力。

  多謝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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