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徵者必須以通用表格第340號(6/2012修訂版)提出申請。表格可在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詳盡的履歷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下述地址,並在信封面註明所申請職位的名稱。此外,應徵者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若申請表格資料不齊全或不清楚,將不獲受理。應徵者遞交申請表格時,須把有關證書和受聘記錄的副本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下述地址或電郵至
[email protected]。應徵者如獲選參加面試,一般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六至八個星期內接獲通知。未接獲面試通知者,可視作落選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