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手续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的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人須於2013年11月22日或之前把填妥的申請書郵寄或親身送交至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21樓保險業監理處行政主任收。未填妥的申請表、逾期遞交或沒有附所需文件副本的申請表概不受理。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一般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四至八星期內接獲通知。申請人如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落選論。如有任何查詢,請致電28674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