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务员职位

總項目主任

在职家庭及学生资助事务处

预定申请日期: 2015-06-09 18:00
时薪$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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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条件

申請人必須– (a) 持有本港大學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如未持有學士學位,但符合以下(b)(ii)項的要求,亦可作出申請; (b) 具備處理行政工作的能力,以及 (i) 持有學士學位的申請人,須具備至少十五年的行政工作經驗(有在政府部門處理招標及大型採購工作經驗者佔優); (ii) 未持有學士學位的申請人,須具備至少二十年的行政工作經驗(有在政府部門處理招標及大型採購工作經驗者佔優); (c) 對政府部門及/或公營機構的運作有深入認識; (d) 中英文俱佳;以及 (e) 人際關係及溝通技巧俱佳。
备注:
 

职责

(a) 就在職家庭津貼辦事處所需的服務進行的招標項目,統籌有關的準備工作; (b) 與相關持分者就所需的服務召開定期及特別會議; (c) 監督獲批合約的顧問公司就提供所需服務方面的表現;以及 (d) 就顧問公司所提交的資料或報告提供意見。

聘用条款

受聘人將以兼職形式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合約期為6個月。實際工作日數須視乎工作量而定,預期每週工作日數不會超過三日。

薪酬及福利

每日4,800元
(a)根據每一服務年度7日有薪年假,受聘人可按受僱日數比例獲發有薪年假;以及 (b)政府會按照《僱傭條例》的規定,在適當情況下向受聘人提供休息日、公眾假期、產假/侍產假及疾病津貼。

备注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申請人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申請人,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申請人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及/或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查詢地址。

申请手续

申請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人須把填妥的申請書、隨文信件、列出現時及/或先前受僱工作的有關經驗的履歷,尤其是招標及大型採購工作經驗的履歷,以及學歷/專業資格證明書、有關證書和正式修業成績表的副本,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交查詢地址。請於信封面上註明申請的職位。逾期或資料有缺漏/並未附上有關證明文件或透過傳真/電郵遞交的申請,將不獲考慮。是次招聘並不接受網上申請。申請人如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八星期內仍未收到面試通知,可視作落選論。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不會就落選的申請通知個別申請人。

查询

职位编号: 36011
地址: 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26樓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 (經辦人:行政主任(在職家庭津貼辦事處)3)
电话: 36554736
预定申请日期 2015-06-09 18:00
发布日期: 2015-06-03

申请摘要

總項目主任
在职家庭及学生资助事务处
每日4,800元
电话: 36554736
预定申请日期: 2015-06-09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