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就讀於本地專上院校的學生,必須按院校所定的程序,經學生事務處/就業輔導中心遞交申請。直接向本局遞交的申請將不獲受理。
(2)在非本地專上院校就讀的學生,應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下載申請表格(http://www.csb.gov.hk/english/admin/appoint/files/Standard_Application_Form.doc)並填妥及提供校方發出的推薦信,以證明他們在該院校的就讀情況,並須在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視為申請日期),連同有關證書和學業成績單副本郵寄至下述查詢地址/電郵至
[email protected]。請在信封面上清楚註明「申請參加專上學生暑期實習計劃」。
為確保郵遞準時無誤,寄件人需確保所寄的郵件已繳付足額郵資。任何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辦公室,並會由香港郵政根據《郵政署條例》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