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c)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薪酬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
(f)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g)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h)本處使用申請人所提供的個人資料時,會恪守本處有關個人資料政策的規定,並會按要求立即提供有關資料的副本。如欲索取有關資料,請聯絡海事處行政主任(聘任)2(地址:香港中環統一碼頭道38號海港政府大樓22樓),或以傳真方式索取資料(傳真號碼:25432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