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職位。
(b)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受聘,並成為公務員。
(c)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效率促進辦公室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面試。
(d)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合適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時,如能符合入職條件,無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www.csb.gov.hk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e)當局使用應徵者所提供的個人資料時,會恪守效率促進辦公室有關個人資料政策的規定。如欲索取政策詳情,請致函香港灣仔告士打道5號稅務大樓41樓(經辦人:行政主任(行政)1)或將要求傳真至25247267,或電郵至
[email protected]。
(f)本廣告有關公務員職位空缺的資料,也載於香港政府一站通網頁(網址:http://www.gov.hk)。
(g)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六至八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已經落選。
(h)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