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工人的主要工作為提供:
(a) 信差職務,包括在室內及戶外收取及派遞文件及其他物品;
(b) 體力勞動工作,如搬運家具、設備和物料,清潔辦公室設備及器材,佈置會議場地等;
(c) 茶水服務,包括清潔茶房工作;
(d) 辦公室的簡單支援工作,如在櫃枱接待訪客、影印、傳真文件、寄信以及把文件分類/釘裝;以及
(e) 與辦公室保安相關的職務,包括開啟/鎖上辦公室出入口等。
備註:
(1) 每星期淨工作45小時。可能須不定時工作及輪班當值(包括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以及執行緊急支援職務及戶外工作。
(2) 獲取錄的申請人將由其聘用部門的部門首長負責職系管理。如有需要,獲取錄的人員(在職的乙類人員除外)須接受部門間調職安排,以填補其他決策局/部門內同一職系的職位空缺和擔任同一職系下不同種類的職務。
聘用条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在職公務員如獲聘用,將按個別情況以按月聘用條款、試任條款或試用條款受聘。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均以發出聘書時之規定為準。
薪酬及福利
第一標準薪級表第0點 (月薪港幣13,040元) 至第一標準薪級表第8點 (月薪港幣15,365元)
备注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上述職位。
(c)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的規定為準。
(e) 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
(f)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技能測驗及/或遴選面試。
(h)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無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技能測驗及/或面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www.csb.gov.hk內的 “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i) 申請人亦可於香港政府一站通互聯網(http://www.gov.hk),商務及經濟發展局互聯網(工商及旅遊科)(https://www.cedb.gov.hk/citb/)、運輸及房屋局(運輸科)互聯網(https://www.thb.gov.hk)及工業貿易署互聯網(https://www.tid.gov.hk)閱覽有關此職位的資料。
申请手续
申請人須填寫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向勞工處提出申請。 該表格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申請人必須於申請表格上詳細列明其於截止申請日期前獲取的學歷、技能及相關工作經驗,包括機構名稱、受僱職銜、職責及日期。已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所有相關證明文件副本(如適用),須於2019年9月12日或之前以親身或郵寄方式遞交至下述有關地址,信封面須註明“申請二級工人職位”。請勿郵寄任何證明文件的正本。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視為申請日期。為避免郵件過期或未能成功派遞,請在投寄前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的地址及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查詢地址,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
以傳真或電郵遞交的申請表,逾期遞交、未妥為簽署或並非用指定表格遞交的申請表將不獲受理。申請人如獲選參加技能測驗及/或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十至十二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數眾多或基於其他特殊情況,所需時間可能會增加。申請人如未獲邀參加技能測驗/面試,可視作經已落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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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编号: 42134
地址: 香港中環統一碼頭道38號海港政府大樓16樓勞工處人力資源組。
电话: 2852 3624
预定申请日期 2019-09-12 23:59
发布日期: 2019-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