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务员职位

高级经理(自愿医保计划)

食物及卫生局

预定申请日期: 2019-11-15 18:00
月薪$70,590
 

过往薪酬历史

过往相关职位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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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高級經理(自願醫保計劃) 月薪$67,270 2018-02
5. 經理(自願醫保計劃) 月薪$53,300 2018-02

入职条件

申请人须:
(a) 持有本港大学所颁授的学士学位,或具同等学历;

(b) 符合语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学会考或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中国语文科及英国语文科成绩至少达第3等级,或具同等学历(注);以及

(c) 在以下方面具备至少十年的工作经验:保险业务运作(如风险核保、政策行政、索偿管理)、法律及法规事务、投诉处理、保险营运发展及╱或监管工作。

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人将获优先考虑:
(a) 主修精算、法律或商业管理;

(b) 拥有香港执业精算师或律师资格;

(c) 中英文良好;

(d) 熟悉医保巿场的运作,例如有核保及赔偿相关的医保知识;以及

(e) 具备出色的分析能力、社交技巧,以及能适应步伐快速的工作环境。
备注:
过往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课程乙)C级成绩,在行政上会被视为等同2007年或之后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第3等级成绩(如申请人在中国语文科并无取得第3等级成绩,但取得第2等级成绩(或具同等学历),亦可申请)。
 

职责

(a) 协助推行自愿医保计划(自愿医保)的注册制度,以确保参与计划的承保机构在产品销售、保单转移及产品认可程序等方面符合自愿医保的规定;

(b) 协助推行产品认可及再认可制度,包括根据既定的合规要求审核由承保机构提交作销售和续约的保险产品,以决定该些产品是否合资格成为自愿医保的认可产品;

(c) 监察和执行计划的规管,包括发布合规指引及通报程序、就自愿医保认可产品及相关业务常规进行循规审查,以及展开循规调查;

(d) 支持各项研究和分析,以协助推行自愿医保计划的长远发展;

(e) 推行自愿医保的宣传推广策略和消费者教育工作;

(f) 处理和调查与自愿医保认可产品相关的投诉;以及

(g) 履行其他由上级指派的职务。

背景:
自愿医保是食物及卫生局就个人偿款住院保险产品推行的一项政策措施,承保机构和消费者的参与均属自愿性质。在这计划下,自愿参与的承保机构须提供食物及卫生局认可为符合计划要求的个人住院保险产品,供消费者选择是否申请投保。

自愿医保计划办事处是食物及卫生局辖下的常规办事处,职责包括为参与计划的承保机构注册,审核个人偿款住院保险产品以确认产品的认可资格,执行计划的规管,推行宣传及消费者教育项目,监察计划成效,讯息发放及统计数据整理,与处理查询及投诉等。

聘用条款

获取录者会按非公务员合约条款聘用,为期两年,于食物及卫生局辖下的自愿医保计划办事处任职。

薪酬及福利

月薪港币70,590元至89,460元(视乎经验而定)
(a) 在适当情况下,受聘人可获给予不低于《雇佣条例》规定的休息日、法定假期、年假、分娩假期、侍产假和疾病津贴。

(b) 受聘人如能圆满完成合约,可获发约满酬金。该笔酬金(如获发放),加上政府根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的规定为受聘人向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所作的供款,将相等于受聘人在合约期内所得底薪总额的15%。

备注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请人于获聘时必须已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b) 作为提供平等就业机会的雇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业方面的歧视。所有符合基本入职条件的人士,不论其残疾、性别、婚姻状况、怀孕、年龄、家庭岗位、性倾向和种族,均可申请本广告招聘的职位。

(c) 非公务员职位并不是公务员编制内的职位。申请人如获聘用,将不会按公务员聘用条款和服务条件聘用。获聘的申请人并非公务员,并不会享有获调派、晋升或转职至公务员职位的资格。

(d) 入职薪酬、聘用条款及服务条件,应以获聘时的规定为准。

(e) 如果符合订明入职条件的申请人人数众多,招聘部门可以订立筛选准则,甄选条件较佳的申请人,以便进一步处理。在此情况下,只有获筛选的申请人会获邀参加招聘考试/遴选面试。

(f) 政府的政策,是尽可能安排残疾人士担任适合的职位。残疾人士申请职位,如其符合入职条件,毋须再经筛选,便会获邀参加招聘考试/遴选面试。在适合受聘而有申报为残疾的申请人和适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请人当中,招聘当局可给予前者适度的优先录用机会。有关政府聘用残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关措施载列于《用人唯才:残疾人士申请政府职位》的资料册内。申请人可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参阅该资料册,网址如下:https://www.csb.gov.hk内的“公务员队伍的管理-聘任”。

(g) 食物及卫生局会把申请人所提供的个人资料用于与招聘和雇用有关的事宜。如有需要,有关资料可能会送交获授权处理有关资料的政府部门及其他组织或机构,以进行与政府招聘及雇用有关的事宜,例如学历评审、体格检查、雇主推荐及操守审查等。如欲更正或查阅个人资料,请以书面传真(2541 3352)、电邮([email protected])或邮寄(香港添马添美道2号政府总部东翼18楼)方式,向食物及卫生局保障资料主任提出。有关食物及卫生局的个人资料私隐保障政策,请浏览本局网站(https://www.fhb.gov.hk)。

(h) 持有本港以外学府╱非香港考试及评核局所颁授学历的人士亦可申请,惟其学历必须经过评审以确定是否与职位所要求的入职资历相若。有关申请人须把正式修业成绩表副本及证书副本邮寄到下述查询地址。

申请手续

(a) 申请表格(G.F.340[(3/2013修订版)])可向民政事务总署各区民政事务处民政咨询中心或劳工处就业科各就业中心索取。该表格也可从公务员事务局网站(https://www.csb.gov.hk)下载。

(b) 申请人须把填妥的申请表格,连同公开考试成绩、学历证明书、专业资格证明书、工作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的副本,于截止申请日期及时间或之前邮寄至下列地址。信封上须注明「申请高级经理(自愿医保计划)职位」(邮寄表格的递交日期以邮戳为准)。网上申请概不接受。

(c) 申请人如未能提供所需的证明文件,其申请将不获受理。没有使用指定表格、未填妥或逾期递交的申请概不受理。

(d) 为避免邮件过期或未能成功派递,在投寄前请确保信封面已清楚写上正确地址及已贴上足够邮资。请确保支付足够邮费,否则有关邮件将由香港邮政退还寄件人或销毁。因邮费不足而退还寄件人的申请,必须在截止日期及时间或之前重新递交。

(e) 申请人如获甄选参加招聘考试/遴选面试,一般会在截止申请日期后约四至六星期内接获通知(以电邮或邮寄方式)。所有申请均会绝对保密。申请人如没有收到招聘考试/遴选面试通知,可视作落选论。

查询

职位编号: 42383
地址: 香港九龙观塘道392号创纪之城6期2902室自愿医保计划办事处
电话: 2205 2369
预定申请日期 2019-11-15 18:00
发布日期: 2019-11-01

申请摘要

高级经理(自愿医保计划)
食物及卫生局
月薪港币70,590元至89,460元(视乎经验而定)
电话: 2205 2369
预定申请日期: 2019-11-15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