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务员职位

合约法律书记

律政司

预定申请日期: 2019-12-13 23:59
月薪$21,335
 

过往薪酬历史

过往相关职位空缺
1. 合約法律書記 月薪$15,030 2018-05
2. 合約法律書記 月薪$14,600 2017-06
3. 合約法律書記 月薪$14,600 2017-04
4. 合約法律書記 月薪$13,945 2016-03
5. 合約高級法律書記 时薪$266 2015-04

入职条件

备注:
 

职责

负责—
(a) 「电子版香港法例」的法例资料校对及核证工作,包括协助修复数据、处理相关的扫描及图象转换工作;进行系统测试;检视经转换的数据的XML标记及作出修正;核证法例数据数据;保存妥善纪录等;
(b) 准备、复核、校对及检查法例更新的原稿及其他文件;
(c) 核对双语法例的格式及式样;以及
(d) 执行上级不时指派的其他工作。

聘用条款

获取录的申请人将按非公务员合约条款聘任,聘用期一般为12个月。合约届满后,是否获续聘,须视乎届时律政司的服务需求及受聘人的工作表现而定。

薪酬及福利

月薪港币 $21,335 元
包括每年14日有薪年假,按合约条款规定的有薪病假、产假或侍产假(如适用者)。

备注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请人于获聘时必须已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b) 作为提供平等就业机会的雇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业方面的歧视。所有符合基本入职条件的人士,不论其残疾、性别、婚姻状况、怀孕、年龄、家庭岗位、性倾向和种族,均可申请本栏内的职位。(c) 非公务员职位并不是公务员编制内的职位。应征者如获聘用,将不会按公务员聘用条款和服务条件聘用。获聘的应征者并非公务员,并不会享有获调派、晋升或转职至公务员职位的资格。(d) 入职薪酬、聘用条款及服务条件,应以获聘时之规定为准。(e) 如果符合订明入职条件的应征者人数众多,招聘部门可以订立筛选准则,甄选条件较佳的应征者,以便进一步处理。在此情况下,只有获筛选的应征者会获邀参加笔试/ 面试。(f) 政府的政策,是尽可能安排残疾人士担任适合的职位。残疾人士申请职位,如其符合入职条件,毋须再经筛选,便会获邀参加笔试/ 面试 。有关政府聘用残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关措施载列于《用人唯才:残疾人士申请政府职位》的资料册内。(g) 持有本港以外学府╱非香港考试及评核局颁授的学历人士亦可申请,惟其学历必须经过评审以确定是否与职位所要求的本地学历水平相若。有关申请人须邮寄修业成绩副本及证书副本到上述查询地址。

申请手续

申请人须填妥一份申请表格[G.F.340(3/2013修订版)]。申请表格可向民政事务总署各区民政事务处咨询服务中心或劳工处就业科各就业中心索取。该表格也可从公务员事务局的互联网站(http://www.csb.gov.hk)下载。申请人须把填妥的申请表格,并连同一份详尽履历,在2019年12月13日或之前送抵香港中环下亚厘毕道18号律政中心东翼3楼384室律政司法律草拟科行政组 (查询电话:3918 4548)。申请人请于申请书内提供电邮地址。资料不齐全或不清楚的申请将不获受理。为避免邮件过期或未能成功派递,在投寄前请确保信封面已清楚写上正确地址及已贴上足够邮资。所有邮资不足的邮件将不会派递至本司,并会由香港邮政按情况退还寄件人或销毁。申请人须自行承担因未有支付足够邮资而引致的任何后果。以传真、电邮方式提交的申请书,将不获处理。申请人可能需要参加笔试/面试。申请人如获邀参加笔试/面试,通常会在截止申请日期后约6至8个星期内接到通知。申请人如没有获邀参加笔试/面试,可视作已经落选。

查询

职位编号: 42414
地址: 中环下亚厘毕道18号律政中心东翼3楼384室律政司法律草拟科行政组
电话: 3918 4548
预定申请日期 2019-12-13 23:59
发布日期: 2019-11-15

申请摘要

合约法律书记
律政司
月薪港币 $21,335 元
电话: 3918 4548
预定申请日期: 2019-12-13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