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书可循以下其中一项途径递交︰
(1)填妥申请表格[G.F.340(3/2013修订版)],并将其连同注(3)所列文件的副本,于截止申请日期或之前邮递至联络地址。申请表格可向民政事务总署各区民政事务处民政咨询中心或劳工处就业科各就业中心索取。该表格也可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http://www.csb.gov.hk)下载。请在信封面上注明「申请测量主任(工程)职位」。为避免邮件过期或未能成功派递,在投寄前请确保信封面已清楚写上正确地址及已贴上足够邮资。所有邮资不足的邮件将不会派递至本署,并会由香港邮政按情况退还寄件人或销毁。申请人须自行承担因未有支付足够邮资而引致的任何后果。
(2)透过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http://www.csb.gov.hk)作网上申请。在网上递交申请的申请人,须另行于2020年1月3日或以前把注(3)所列文件的副本邮递或电邮(电邮地址:
[email protected])至土木工程拓展署招聘组。申请人请于电邮内或邮寄有关文件时在信封面和文件副本的每一页上注明网上申请编号。当申请人透过电邮提交有关文件时,自动化系统会发出讯息予申请人以确认收到电邮。
没有使用指定表格的申请、未填妥的申请表、逾期递交或没有夹附所需文件副本的申请书概不受理。申请人请尽量在申请表格上提供电邮地址。申请人如获选参加面试,通常会在截止申请日期后约六至八个星期内接到通知。如申请人未获邀参加面试,则可视作经已落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