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就传媒关系提供专业意见,并就部门推行的项目制订公共关系策略;
(2) 与传媒建立及保持良好关系,推动传媒参与以保持及提升部门的企业形象,并就传媒联络事宜提供支援;
(3) 就部门提供的服务检讨市民的意见,并负责有关剪报及监督社交媒体资讯的工作;
(4) 制订新的数码市场推广策略及利用如录像等多媒体工具以增加部门的曝光率,以配合新兴社交平台及数码市场推广的趋势,并就活动成效作出分析;
(5) 就部门举办的各类宣传和推广活动提供支援,当中包括展览、学校讲座和参观活动等;
(6) 负责宣传物品的制作事宜;
(7) 处理市民投诉和查询;
(8) 定期更新部门网页及流动应用程式上有关公共关系的资讯内容;以及
(9) 执行上级指派的其他职务和职责。
聘用条款
(1)\t合约为期两年;\r\n(2)\t月薪46,515元; \r\n(3)\t按表现酌情发放奖金,每六个月发放一次,款额最高约为一个月薪金;\r\n(4)\t年假14日;以及 \r\n(5)\t约满酬金加上香港邮政强积金供款的金额相等于合约期内所得底薪总额的15%。\r\n
备注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请人于受聘时必须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b) 政府作为提供平等就业机会的雇主,致力消除就业方面的歧视。所有符合基本入职条件的人士,不论其残疾与否、性别、婚姻状况、怀孕与否、年龄、家庭岗位、性倾向和种族,均可申请本栏内的职位。
(c) 非公务员职位并非公务员编制内的职位。申请人如获取录,将不会按公务员聘用条款及服务条件受聘。获聘者并非公务员,不会享有获调派、晋升或转职至公务员职位的资格。
(d) 入职薪酬、聘用条款及服务条件应以获聘时的规定为准。
(e) 如果符合订明入职条件的应征者人数众多,招聘部门可订立筛选准则,甄选条件较佳者作进一步处理。在这情况下,只有通过筛选的应征者会获邀参加招聘考试及╱或遴选面试。
(f) 政府的政策,是尽可能安排残疾人士担任适合的职位。残疾人士申请职位,如其符合入职条件,无须再经筛选,便会获邀参加面试╱笔试。在适合受聘而有申报为残疾的申请人和适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请人当中,招聘当局可给予前者适度的优先录用机会。有关政府聘用残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关措施载列于《用人唯才:残疾人士申请政府职位》的资料册内。
(g) 持有本港以外学府╱非香港考试及评核局颁授的学历的人士亦可申请,惟其学历必须经过评审以确定是否与职位所要求的本地学历水平相若。有关申请人须把修业成绩和证书的副本邮寄至上述地址。
申请手续
申请人须于2020年1月15日或之前,把填妥的申请表格(GF340(Rev.3/2013))连同履历表和过往及现时任职工作的详细职责说明,邮寄或送达中环康乐广场2号香港邮政总部4楼招聘组。申请表格可于民政事务总署辖下各区民政事务处或劳工处各就业中心索取,亦可从公务员事务局网站(http://www.csb.gov.hk)下载。申请人如未填妥申请表格,或未有夹附履历表及所需证明文件,其申请将不获考虑。
获取录的申请人预计于2020年3月上任。如在截止申请日期起计八个星期内未获邀参加面试,即当作落选论。
查询
职位编号: 42602
地址: 中环康乐广场2号香港邮政总部4楼招聘组
电话: 2921 2975
预定申请日期 2020-01-15 18:00
发布日期: 2020-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