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委任退休金上訴委員會及公務員公積金計劃政府自願性供款上訴委員會委員

日期: 2016-04-01 10:30
  政府今日(四月一日)宣布,行政長官已委任陳家樂由二○一六年四月八日起,出任退休金上訴委員會及公務員公積金計劃政府自願性供款上訴委員會的召集人暨委員,任期三年。

  此外,現任召集人暨委員陳清霞博士將於二○一六年四月七日離任。政府對她過去提出的寶貴意見和作出的顯著貢獻深表謝意。

  退休金上訴委員會是根據《退休金利益條例》成立的法定組織,負責就公務員因拒絕批予、取消、暫停支付或扣減退休金利益而提出的呈請,向行政長官提供意見。公務員公積金計劃政府自願性供款上訴委員會為非法定的組織,就公務員因反對沒收或追討其來自該計劃的政府自願性供款的累算權益而提出的申述,向行政長官提供意見。

  上述委員會另外兩名委員為李子建教授及陳詠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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