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二十二題:受食水含鉛超標影響公共屋?h的換喉工程

日期: 2016-05-18 12:54
  以下為今日(五月十八日)立法會會議上胡志偉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教授的書面答覆:

問題:

  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今年三月公布,會安排承建商為受食水含鉛超標影響的11個公共租住屋?h(受影響屋?h)進行更換不合規格喉管的工程。承建商會先更換公用地方的喉管(公用喉管),然後更換住宅單位內的喉管(單位喉管)。房委會又表示,更換喉管工程的實際所需時間,取決於個別屋?h的樓宇座數和設計、天氣、工人和其他資源分配安排等因素。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每個受影響屋?h的更換公用喉管工程的進展,包括(i)展開工程的日期、(ii)公用喉管的總長度、(iii)需更換的喉管總長度,以及當中已更換的喉管長度及其佔總長度的百分比、(iv)原先的預計完工日期,及(v)最新的預計完工日期;

(二)房委會有否與有關承建商就更換公用喉管工程商定完工期限;若有,期限為何,以及未能在期限前完工的罰則為何;若否,房委會如何監察有關工程的進度;

(三)房委會預計承建商最快何時可展開更換單位喉管工程;就樓宇座數較少及更換公用喉管工程所需時間較短的屋?h,房委會會否要求有關承建商盡早展開更換單位喉管工程;及

(四)是否知悉,由政府成立獨立的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公布調查結果的確實日期;政府有否計劃對受影響屋?h的居民作出金錢補償?

答覆:

主席:

  就胡志偉議員的各項提問,現答覆如下。

(一)11個受食水含鉛超標影響的公共屋?h項目的住宅樓宇的公用地方換喉工程已於二○一六年三月十四日展開。承建商會先行更換公用地方的不合規格的喉管,下一階段才更換單位內的不合規格的喉管。每個屋?h更換公用地方不合規格喉管所需時間不盡一致,將視乎個別屋?h涉及的樓宇幢數和設計。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已在各受影響屋?h大堂張貼告示,通知居民每座樓宇更換公用地方喉管工程的大約所需時間。但是,工程實際所需時間還取決於天氣、工人和其他資源分配安排等因素,而承建商亦須從每個屋?h的工程角度,安排有關工作。

  就提問中的第(ii)及(iii)項,即公用喉管總長度及需更換喉管的總長度和百分比,我們沒有有關資料。

(二)房委會已要求承建商盡快為11個受影響公共屋?h項目更換公用地方的喉管,但正如(一)所述,每個屋?h更換公用地方的不合規格喉管的實際所需時間,將視乎個別屋?h涉及的樓宇幢數和設計、天氣、工人和其他資源分配安排等因素。故此,我們並沒有設定完工限期。房委會一直與承建商保持緊密聯繫,密切監察和跟進工程的進展。此外,承建商、屋?h管理人員和房屋署工程項目小組亦定期舉行會議,加強溝通和商討如何減低工程對居民造成的滋擾和不便。

(三)房委會已要求承建商盡快更換不合規格的喉管,讓居民可取得安全食水。正如(一)所述,承建商會大致上先行更換公用地方的不合規格的喉管,下一階段才更換單位內的不合規格的喉管。由於每個屋?h更換公用地方的不合規格喉管的實際所需時間受眾多因素所影響而各有不同,所以每個屋?h展開單位內工程的時間也會不同。有關單位內工程的詳細計劃和時間表方面,房委會會在完成公用地方的工程後,在展開單位內的工程前公布詳情。

(四)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已於二○一六年五月十一日向行政長官提交報告。政府現正就報告公布方式及其他相關事宜(包括是否有必要作任何遮蓋)向律政司尋求法律意見。

  自發現公共屋?h食水含鉛超標後,政府及房委會已按緩急先後,跟進各項工作。在過去一段時間,最迫切及首要的工作是確保受影響居民有安全的食水供應。所採取的各項措施包括:水務署及房屋署抽驗所有公共屋?h食水、政府和房委會就11個受影響公共屋?h項目提供水車或水箱和街喉、供應樽裝水、要求有關承建商安裝從天台水缸接駁喉管至每個樓層的臨時供水系統,以及由承建商免費為受影響住戶安裝濾水器,並在兩年內更換濾芯。為徹底解決問題,承建商亦正在為受影響屋?h更換不合規格的喉管,我們會繼續密切監察和跟進承建商這方面的工作。此外,承建商亦已向11個受影響公共屋?h項目的租戶每戶提供660元的資助,用以繳付由二○一六年一月一日起計三年內的水費和排污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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