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社區幹事

民政事務總署

截止申請日期: 2012-07-10 23:59
時薪$44
 

過往薪酬歷史

過往相關職位空缺
1. 社區幹事 時薪$44 2012-06
2. 社區幹事 時薪$44 2012-06
3. 社區幹事 時薪$44 2012-05
4. 社區幹事 時薪$44 2012-05
5. 社區幹事 時薪$44 2012-04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在香港中學會考取得五科「第2等級」/「E級」或以上的成績,其中包括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或具備同等學歷 (註: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級成績。)
備註:
1. 能操流利粵語及書寫中英文; 2. 熟悉中英文電腦文書處理; 3. 辦公時間內的兼職工作;但可能需要在晚間或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工作;及 4. 在灣仔區工作,或按需要在其他地點工作。
 

職責

1. 協助推行與大廈管理有關之地區計劃(包括關愛基金援助項目「為舊樓業主立案法團提供津貼」); 2. 在有需要時,保存完備之工作紀錄; 3. 在有需要時,協助進行調查研究工作;及 4. 處理任何其他指定之工作。

聘用條款

獲取錄者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為期12個月

薪酬及福利

時薪港幣44元
受聘人可享有《僱傭條例》訂明而又適用的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年假、產假、疾病津貼等福利。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人須以[G.F.340(Rev.6/2012)]表格提出申請。該表格可於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亦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請將填妥的申請表連同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下述地址。請在信封面上註明申請職位名稱及回郵地址。請緊記支付足夠郵費,否則申請文件將退還寄件人。若提供的資料不全,申請將不獲考慮。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八個星期內接獲通知。倘若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已經落選。

查詢

職位編號: 32131
地址: 香港灣仔軒尼詩道139號中國海外大廈21樓民政事務總署第四科
電話: 21238398
截止申請日期 2012-07-10 23:59
刊登日期: 2012-07-06

申請摘要

社區幹事
民政事務總署
時薪港幣44元
電話: 21238398
截止申請日期: 2012-07-10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