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條款
(i)獲取錄的申請人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於2014年1月2日至2014年2月5日。
(ii)受聘人是否獲考慮受聘於隨後四個季度的統計調查(暫定合約期為2014年4月1日至2014年5月9日;2014年7月2日至2014年8月5日;2014年10月3日至2014年11月6日;以及2015年1月2日至2015年2月5日),將視乎屆時部門的服務需要及受聘人的工作表現而定。
(iii)工作時間:以上(i)所提及的合約期的工作時間為上午9:00至下午5:30(每天7.5小時)(因應工作需要,工作時間可能改為下午1:00至下午9:30);而以上(ii)所提及的合約期的工作時間為上午9:15至下午5:15(每天7小時)(因應工作需要,工作時間可能改為上午11:30至下午7:30)。
(iv)工作地點:(1)香港灣仔港灣道12號灣仔政府大樓20樓;及(2)當進行外勤工作期間被抽選的機構所在的經營場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