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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
運輸及房屋局
研究主任
非公務員職位
已截止申請
研究主任
運輸及房屋局
截止申請日期: 2014-05-12 23:59
月薪$29,700
過往薪酬歷史
過往相關職位空缺
沒有相關資料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a) 持有本港或海外大學頒授的學士或碩士學位,以社會科學尤佳,或具備同等學歷;在取得有關學歷後,具備最少五年(持有學士學位者)或三年(持有碩士學位者)研究、新聞或公共事務全職工作經驗 (b)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級”或以上成績,或在2007年之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考獲“C”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學歷; (c) 擁有經核實的政策研究成果及與工作性質相關的研究工作網絡;在研究方法及統計學方面曾受有系統的訓練尤佳; (d) 對公共政策研究,特別是房屋及/或運輸相關範疇具備濃厚興趣; (e) 中文及英文講寫能力俱佳; (f) 具備良好的溝通、組織及表達技巧;以及 (g) 成熟、積極進取,以及能夠獨立工作。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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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責
按此展開...
(a)就房屋及運輸相關事務進行研究和分析,包括與政府部門、本港/海外大學、智庫及研究組織聯繫; (b) 草擬資料摘要、專題分析、文稿、演辭及報告; (c) 協助舉辦有持份者參與的聚會、研討會及會議;以及 (d) 執行運輸及房屋局規定的其他職務。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為期兩年。
薪酬及福利
月薪29,700元至37,950元(視乎學歷或專業資格及工作經驗而定)
如受聘人在合約期內一直表現理想,則在合約期圓滿結束後,可獲發約滿酬金。約滿酬金連同政府按照《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而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會相等於受聘人合約期所得底薪總額的15%。受聘者可按《僱傭條例》的規定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日、年假、產假或侍產假及疾病津貼等福利(如適用),詳情在獲聘時確定。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面試。應徵者在面試期間或需接受筆試考核。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無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入職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把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連同申請表一併郵寄至上文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人須填妥申請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3/2013修訂版)]。申請表格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人須在申請表格內註明所申請的職位,填妥後的申請表格須連同詳盡的履歷和相關文件副本(下文所指定的文件),在2014年5月12日或之前送抵九龍何文田佛光街33號2座3樓運輸及房屋局委任分組。請在信封面註明「申請研究主任職位」。申請人須提交─ (a) 詳盡履歷,包括: (i) 獲頒授學位的詳情(例如主修科目及榮譽等級);以及 (ii) 就業記錄連同詳細的職責說明; (b) 有關證書和修業成績表及已發表或尚未發表的最新研究論文(中文或英文);以及 (c) 工作證明副本。 資料不齊全或不清楚的申請概不受理。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四個星期內接獲通知,但這段期間的長短或會有變而事前不會通知申請人。倘若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落選論。
查詢
職位編號: 34465
地址: 九龍何文田佛光街33號2座3樓運輸及房屋局委任分組。
電話: 27615671
截止申請日期 2014-05-12 23:59
刊登日期: 2014-04-25
資料轉載至政府公務員空缺網站
申請摘要
研究主任
運輸及房屋局
月薪29,700元至37,950元(視乎學歷或專業資格及工作經驗而定)
電話: 27615671
截止申請日期: 2014-05-12 23:59
政府工
運輸及房屋局
研究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