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職位

行動及訓練助理員

民眾安全服務處

截止申請日期: 2014-07-31 23:59
月薪$11,975
 

過往薪酬歷史

過往相關職位空缺
1. 行動及訓練主任 月薪$19,675 2014-05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a)達中三程度的中英文語言水平,能操流利粵語和簡單英語;(b)實際指導才能,並懂得示範行動工具和器材(包括影音輔助器材)的正確使用方法;(c)使用電訊設備的一般知識;(d)使用資訊科技和電腦網絡應用程式的一般知識及經驗;以及(e)最少兩年督導初級人員、青少年服務或在民防/緊急救援機構工作的經驗。
備註:
(1)初步入選的申請人會獲邀請參加體能及職能測試、工作相關表現測試及面試。投考人需通過每項的考試後,方可進入隨後的遴選程序。 (2)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均會包括《基本法》知識的評核。獲邀參加遴選面試的申請人,其對基本法的認識會在面試中以口頭提問形式被評核。除非兩位申請人的整體表現相若,本處才會參考申請人在基本法知識評核中的表現。
 

職責

行動及訓練助理員主要負責下列工作:(a)監督初級員工;(b)指導民安隊隊員使用工具和器材;(c)帶領青少年活動和提供指導;(d)在資訊科技/網絡環境中進行訓練課程的預備工作;(e)利用電腦和資訊科技應用程式預備講義和協助教學;(f)保養行動和露營工具;(g)執行設備管理員的職責;(h)協助執行緊急行動及/或社區服務;以及(i)協助管理難民/隔離中心。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薪酬及福利

總薪級表第3點(每月11,975元)至總薪級表第13點(每月22,165元)。

附註

(a)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 (f)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h)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i)申請人須於所指定的申請表格「學歷」欄內詳列與入職條件有關的學歷和「專業資格」欄內詳列與職能有關的知識或認可資格(如民防、青少年服務等)。 (j)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手續

申請人必須在二零一四年七月三十一日或之前以下列其中一個方式遞交申請表格[GF340(Rev.3/2013)]:(i)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網頁(網址: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或(ii)郵寄到九龍油麻地渡華路8號402室民眾安全服務隊總部總務室(信封面請註明「申請行動及訓練助理員職位」而信封上的郵戳日期會視為申請日期)。請緊記支付足夠郵費。申請表格[GF340(Rev.3/2013)]可於公務員事務局網頁下載(http://www.csb.gov.hk),或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所有申請表格,如資料不全、或逾期遞交、或以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或並非使用指定的申請表格、或並未妥為簽署,均不予考慮。

查詢

職位編號: 34718
地址: 九龍油麻地渡華路8號402室民眾安全服務隊總部總務室
電話: 36519372
截止申請日期 2014-07-31 23:59
刊登日期: 2014-07-18

申請摘要

行動及訓練助理員
民眾安全服務處
總薪級表第3點(每月11,975元)至總薪級表第13點(每月22,165元)。
電話: 36519372
截止申請日期: 2014-07-31 23:59